男子从小遭继父虐待 不堪忍受借醉怒杀继妹(3)——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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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从小遭继父虐待 不堪忍受借醉怒杀继妹(3)
2009年10月10日 14:07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第四回”不堪忍受外出打工,10年来从未回家

  从15到16岁的这一年多时间,是汪定人生中的噩梦。很快,他就选择了外出打工,跟一个养蜂人走了。养蜂人天南海北、五湖四海闯荡,正合了一个少年挣脱桎梏、渴望自由的愿望。后来,他又陆续做过其他事,给人做过搬运、在建筑工地上做泥水工……再后来,他慢慢积累了一些经验,开始跟着建筑老板做做工程,也会画画工程图纸了。当然,他也恋爱了、结婚了,2008年,还生了个儿子。但是,他做的这一切,都没有告诉阳家,他只跟母亲说过,因为想让她帮忙带小孩,但是他的请求遭到了拒绝,他结婚摆酒时,没有得到亲人的一句祝福。

  2007年,阳莉到深圳龙岗坪山打工,开始逐渐与在宝安观澜做工程的“哥哥”汪定联系、走动,她每次到汪定家里,只吃饭不洗碗,连样子都不虚与委蛇地做做,为此汪定的老婆打一开始就不喜欢这个“小姑子”,加上知道当年老公受过她欺负,就更是讨厌与其来往。

  汪定在深圳打工期间,不知什么原因,阳在名又让汪定的工作受阻,破坏了他辛辛苦苦建立的各种关系,总之,发展到后来,只要汪定提到继父一家,老婆就跟他大吵不已,甚至怀疑汪定与阳莉有男女关系。

  吵归吵,每次都是汪定妥协,他不愿意再孤独下去,他无比珍惜自己的家庭。再接到阳家的电话,他都偷偷拿着手机出去打,对阳莉,也如是。对阳家尤其是阳在名和阳莉,他脆弱的内心里仇恨的火苗,始终未曾熄灭过。

  但如今,对汪定而言,仇恨已经不重要了。他关心的是,自己会被判多少年。“我不希望儿子也成为孤儿。”他那年仅1岁半的儿子刚学会走路和说话,正是最可爱的时候,无论爸爸有钱没钱,总是在他身边玩得很高兴。就像当年沉沦的自己,存在也成为一种孤独,他不希望悲剧重演。

  -律师看法

  家庭矛盾激发的故意杀人案,慎用死刑

  欧湘富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

  本案的关键在于如何把握婚姻家庭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案件的死刑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在先后召开的多次会议上,都强调要慎重处理因婚姻家庭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案件的死刑适用,在处理上应当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案件有所区别。

  汪定故意杀人案,是家庭纠纷引发的惨案,是因继父与继子、继父母所生之女与继子的关系没有能正确处理好,彼此之间存有积怨和矛盾,加上被告人与被害人见面后双方发生口角,被害人的话使被告人感到备受侮辱而恼羞成怒,他那颗孤独、仇视继父家人的心失去理智、突然爆发而报复杀人。

  法院是否会判决汪定死刑、立即执行,现在虽然不得而知,但我相信法院在对其量刑上会酌情考虑这个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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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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