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岁的老太因脑血栓瘫痪在床,遭到保姆张秀珍施暴,直至其子女安装摄像头才发觉真相。继保姆张秀珍被行政拘留十五日并罚款后,推荐该保姆的北京市爱侬家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爱侬家政),也被赔偿2.5万余元,并公开道歉。
“把老人的头向床上撞”
昨日上午,贾老太女儿刘女士等家人到法院领判决书,回忆起母亲被虐情绪激动。
刘女士介绍,去年9月,经爱侬家政推荐,贾老太家人与家政服务员张秀珍签合同,并与爱侬家政签订协议,爱侬家政指派张秀珍,照顾因脑血栓瘫痪在床的贾老太。
至今年4月,贾老太的儿女们陆续发现母亲一系列反常情况:身上有不明伤痕、健康每况愈下、精神抑郁……由于贾老太语言表达能力有限,儿女们就询问保姆张秀珍,得到的回答是碰撞导致。
但贾老太怕保姆的情况,还是引起了儿女们注意和怀疑,他们在房间安装了摄像装置。录像显示张秀珍虐待贾老太,并对其进行殴打,“甚至还把老人的头往床上撞。”
今年5月5日,贾老太入院治疗,诊断结果为左颌下及颈部外伤性淤血,面颊部抓痕。后在住院期间,又被诊断出食道炎,继发癫痫、陈旧性脑梗塞、高血压、冠心病、肺部感染、抑郁状态等症状。
今年5月6日,贾老太家人报警,石景山公安分局对张秀珍行政拘留15天。事后张秀珍未说明施暴理由。
家政称只是中介不应担责
贾老太家人称,虐待、殴打及恐吓,使贾老太精神极度紧张,每天不吃不喝,见到生人就浑身发抖,身边不能离人,子女只能轮流请假照顾。他们曾多次找到爱侬家政交涉,但未得到答复。于是诉至法院索赔15万余元,并要求该公司道歉。
爱侬家政在此案审理时认为,应由保姆承担责任,并强调该公司只是中介服务,贾老太和保姆之间是雇用关系,让中介承担违法犯罪民事责任没有依据。
法院判决认为,爱侬家政作为专业家政公司,负有对其推荐介绍的家政服务员在职业、道德、品行、能力方面的一般审查义务,而其未适当履行对家政服务员的基本审查义务,向贾老太提供的家政服务员,不具备家政行业的最基本要求,最终使贾老太身心受到伤害。其具有过错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判决后,爱侬家政代理人对判决表示不服,自称已尽到审查义务,是否上诉有待确定。(记者张太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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