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搜集出轨证据找小三
这次的见面约在一家咖啡吧里,唐宁见到一张并不年轻的脸。这名女子叫诸颖,30岁。
五年前,诸颖与陈阳在一个朋友的婚礼上认识,身为伴娘的诸颖在陪着新娘敬酒的时候,认识了风度翩翩的陈阳。陈阳虽然是学工科的,但他的口才很好,一席话顿时让诸颖对他有了好感。
婚礼后不久,诸颖接到陈阳的电话约她共进晚餐。在这次会面中,陈阳大叹自己“不幸福”的婚姻、不理解自己的妻子以及难有知己的苦闷。诸颖为陈阳的故事深深感叹,而陈阳所表现出来的风度和不时的“惊喜”更是让她越陷越深。
诸颖相信,自己找到了一个浪漫且有才华的男人,而这个男人正处于不幸中,他的未来是属于自己的。在与陈阳确立了恋爱关系后,诸颖带他回了自己的福建老家,嘴甜的陈阳很快也赢得了诸颖父母的喜欢。在此后的五年春节,陈阳每年都到诸颖家去拜访。
诸颖以为陈阳离婚只是迟早的事情,对此陈阳也拍着胸脯做了无数次的保证。然而五年等下来了,陈阳的离婚事宜依旧没有任何进展。更让诸颖愤怒的是,半年前她无意中发现,陈阳与另一名钱姓女子也有了暧昧关系。
“我25岁的时候认识他,到现在30岁了,只收获了满身疲惫。 ”诸颖的情绪很低落,她的父母还等着筹备婚事,至今不知道女儿的男友其实是个有妇之夫。“你还想跟他继续下去吗? ”唐宁问。诸颖很坚决地摇摇头:“当然不,我最好能够制裁这个感情骗子! ”
◆ 有了证据分得2/3财产
看到诸颖的情绪如此决绝,唐宁提出一个建议:“这五年来你也付出不少,看样子也没什么收获。我现在正跟陈阳办理离婚手续,如果你能够帮助我获得超过一半的财产,多出来的这部分财产我愿意分一半给你。 ”
唐宁的提议让诸颖睁大了眼:“我怎么帮你? ”“很简单,你只要提供你们平时的一些照片、信件之类的东西就可以了。 ”唐宁说,“我还可以跟你签个字据,到时候不会赖的。 ”
诸颖答应考虑考虑。一周后,她致电唐宁,表示同意了。
诸颖将交往五年来陈阳写给她的情书、两人外出旅游时的亲密照片以及刻有两人名字的定情信物等都交给唐宁作为证据,还答应唐宁,开庭时将亲自出庭作证。唐宁随后将这些证据呈交法庭,并由律师向法院提交了申请诸颖出庭作证的请求书。
原本对离婚官司并不上心的陈阳在得知这些情况后,马上着急了。信件、物品以及诸颖这个“活”证据,无不清晰地证明他在这段婚姻中违反了 《婚姻法》第四条之忠实义务,开庭时他将处于不利局面。此外,他是跨国公司的高管,如果事情闹大了,将对他的社会声誉造成极大影响。
陈阳立即委派律师与唐宁联系,主动找上门去要求调解。在双方律师的斡旋下,唐宁和陈阳签署了调解书,以唐宁分得共同财产的2/3、陈阳分得共同财产的1/3结案。
由于唐宁与诸颖签订的协议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唐宁没有履行协议上的任何内容。带着分得的财产和一颗破碎的心,唐宁离开了上海。晚报记者 周柏伊 报道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律师观点
上海艾帝尔律师事务所张劼律师表示,《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间应当相互忠实、互相尊重。这里的相互忠实是指,夫妻间应忠于感情,应该诚实,坦诚相待以及互敬互爱。相互尊重,是指夫妻应当相互以礼相待,不得侮辱对方,并应尊重对方的独立人格及其他独立的权利。夫妻双方负有忠诚义务,如果一方不履行该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婚姻并主张赔偿,主张损害赔偿要有相应证据支持。
在本案中,唐宁原本没有特别过硬的证据和材料,来证明陈阳违反了婚姻中的忠诚义务。但她拉拢了曾经是小三的诸颖,掌握了陈阳有“外遇”的关键证据,最终在这场离婚博弈中取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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