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幕
金屋藏娇费思量
交往一个月后,小雨终于对陈珊如表达了爱慕之情。岂料,“她”只是朝他笑了笑,委婉地答应了。
不忍分离,更念长相厮守。于是,小雨干脆在学校附近租了一间民房,整理得很舒适,让陈珊如一个人住。小雨觉得,这样一来,他就不用天天给“她”打电话了,两人每天可以一起逛街、一起吃饭、一起看电影。
小雨说,他曾想抱抱“她”,可遭到婉拒。陈珊如只让他牵手,也不让他在租房呆太晚。拥抱被拒后,小雨以为是自己太唐突。
去年3月,陈珊如自称在泉州市区找了一份工作,但“她”还是一直住在校园附近的租房内。
第四幕
“红颜”变身偷电脑
陈珊如的身份败露,是在去年4月10日下午3时。那天,“她”去小雨的宿舍,恰好小雨不在,只有小雨的同学小郭在。“她”拎起小雨的手提电脑就往外走,自称是小雨让“她”带走的,于是小郭也就没生疑。半小时后,小雨回到宿舍,听完小郭的叙说后,发现不妙,就给陈珊如打电话,可“她”没接。他马上跑去出租房,结果发现人去楼空。直到此时,小雨才怀疑自己被骗,立即向城东派出所报警。
民警调查后,竟发现了一个“惊天秘密”———“陈珊如”实际上是一名叫陈某的男子,23岁,晋江人。可此时他已逃得不知踪影,于是警方将他刑拘在逃。“陈珊如”的身份水落石出,小雨一阵惊愕。他万万没有想到,令他陶醉半年的“她”,竟然是男儿身。
对话嫌犯
“从小时起,
我就爱穿女人衣”
被抓后,陈某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他说,自己并不是同性恋,就是想“交交朋友,玩玩而已”。小雨爱上他后,他也觉得好玩,就答应做“男女”朋友。可是,他知道时间久了,纸是包不住火的,当时身上也缺钱花,就偷了小雨的电脑,溜了。
陈某说,由于男孩子说他“娘娘腔”,他从小就喜欢跟女孩子玩耍、聊天,趁家人不在的时候,他就偷穿她们的衣服过“女人瘾”,发现自己居然很漂亮,于是异常兴奋。但是,在邻居和家人眼中,他却是一个“怪物”,不男不女的,不少人在他背后指指点点。可他对这些不屑一顾,等长大后,他买了好几套女孩子的服饰。担心胸脯体现不出“女人味”,他就买了两层胸罩。“我觉得自己的行为很正常,不是变态。” (彭建文 林良标 马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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