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妻子不满丈夫施暴 离家出走遗弃脑瘫儿女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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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一妻子不满丈夫施暴 离家出走遗弃脑瘫儿女
2010年03月18日 17:1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杭州3月18日电(记者 汪恩民 通讯员 周琼)丈夫拿刀砍伤妻子后被判刑,妻子一怒之下,扔下一对脑瘫儿女离家出走,直到一年半后案发,妻子才从福利院领回了儿女。杭州富阳市检察院以遗弃罪对林某依法提起公诉。今天,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林某今年43岁,家住富阳。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3月25日晚,林某与丈夫陈某因感情纠纷发生矛盾,后陈某用菜刀将林某及在其家中打工的刘某砍成轻伤。案发后,林某离家出走,留下家中一个患有间歇性老年痴呆症的婆婆及一对残疾子女。

  2008年3月31日,陈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羁押,同年7月4日转取保候审。2008年10月21日,陈某因犯故意伤害最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判前,陈某将家中无人照料的一对残疾子女带到了法院,市人民法院被迫将其一对残疾子女送到市社会福利院寄养。而林某作为母亲,在陈某被羁押、服刑期间,两残疾子女无人照顾的情况下,一直未依法承担其扶养义务。

  3月10日,林某遗弃案开庭审理。法庭上林某辩解说:“遗弃孩子不是我的本意,我也是没有办法。”她还清楚记得陈某将自己砍倒在地的一幕。“我怎么敢回家去?我恨他,恨这个家。”

  林的律师辩护说,正因为陈某对林某的不信任、不体贴,还常实施家庭暴力,才会导致林某离家出走。

  公诉人认为,陈某对林某实施暴力,已受到法律的惩罚。而林某明知两孩子是残疾人,需要抚养照顾,却在陈某服刑期间,对孩子不闻不问,没有承担起抚养义务。经人劝说后,林某也没从福利院带回孩子,她的行为已构成遗弃罪。公诉人还出示了大量证人证言。

  去年10月底,林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半个月后被取保候审。在一对残疾儿女寄居福利院一年半后,林某终于去福利院交了1.4万元钱,领回了两个孩子。之后,在法院的主持下,林某与陈某协议离婚,并商定18岁的女儿归林某抚养。

  在最后的法庭陈述时,林某低着头向法官保证:“以后我会好好照顾女儿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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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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