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会芬:法律差异成洽洽海外维权最大难题——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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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会芬:法律差异成洽洽海外维权最大难题
2010年06月01日 16:1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市场总部副总经理 李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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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6月1日电 继王致和“中华老字号海外维权第一案”后,“洽洽”食品诉德国“OKAI”公司商标侵权案,做为又一起海外商标争夺诉讼案件而受到广泛关注。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市场总部副总经理李会芬今日作客中新网时表示,不同国家相关法规的差异成为此次诉讼案的最大难题。

  “一个企业对于跨国案件来是有困难的,因为不同国家对法律规定有很大不同。”李会芬表示,按照德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来讲,外国企业在德国提起这样的诉讼,从诉讼程序上,包括诉讼主体资格上都有很大的限制和要求。所以对于我们来讲,去下定决心在德国夺回我们本应该属于洽洽的商标权,我们将面临很大的障碍,这种障碍来源于法律环境不一样,包括法律规定不同,以及文化和语言的障碍。”

  李会芬表示:“洽洽在进行涉外诉讼过程当中,毫无例外,我们跟很多国内企业遇到这样的问题所面临的困扰应该是一样的,我们也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摸索或者是过程,才找到了适合或者是找到了一种海外维权的最佳路径,才能够从根本上去解决这样一个商标问题。”

  虽然诉讼过程存在较大障碍,但李会芬表示,仍然有信心在德国拿回“洽洽”食品的品牌和商标。李会芬称:“首先它具有不正当竞争的目的,因为按照我们国内商标法的规定,欧凯公司实际充当是代理人的角色,他在代理我们产品销售期间,他也明知道我们在国内游很高的知名度,也很受消费者的欢迎,他注册这样的商标,所以他有这样的故意在里面,所以他的动机其实是很明显的。只不过在程序上来讲,他没有经过我们许可,他去注册,这在德国的法律也是不允许的。”

  据了解,2006年底,媒体曝光了洽洽商标在德国被一家OKAI公司抢先注册的消息,经调查后发现,OKAI是在其德国的经销商。据悉,从2003年到05年期间,德国OKAI公司多次通过产品技术进出口公司向洽洽食品公司订购了香瓜子产品在德国地区销售。在代理期间,OKAI并没有经过洽洽的许可和授权,而擅自在德国抢先注册了洽洽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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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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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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