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本月起可查配偶房产 夫妻一方持身份证即可——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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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本月起可查配偶房产 夫妻一方持身份证即可
2010年06月08日 09:51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房管局获悉,从本月起,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房地产档案对外利用窗口开通“出具配偶名下房产情况”业务。夫妻一方持有效身份证可以查询丈夫名下房产。

  《广州市妇女权益保障规定》已于2009年12月17日经广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在2010年6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第二十三条规定:夫妻一方持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等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证件,可以向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查询另一方的财产状况。根据这一政策,以后夫妻离婚,就无需担心一方隐瞒财产收入了。

  需办理该业务的申请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其配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则可在政务窗口查询其配偶名下、位于广州市越秀区、海珠区、天河区、黄埔区、荔湾区、白云区六个区域内已发证归档的房屋产权信息。(记者蒋悦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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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薇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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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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