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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出台七大措施 中国上市公司治理酝酿新突破

2003年01月24日 09:20

  中新社北京一月二十三日电题:上市公司治理酝酿新突破

  中新社记者 魏希

  春天就要来了,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在经历备受争议的寒冬后正酝酿新的突破。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汪建熙称中国今年将出台七大措施,似可看出中国证券当局推动上市公司治理的决心。

  这七条措施包括:配合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解决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中“所有者缺位”的问题;进一步规范股东行为,解决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提名、选聘和激励约束机制,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积极作用;继续强化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人员的诚信责任,推出有关诚信评价制度和诚信记录;继续发展机构投资者,包括施行QFII(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引入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促进中国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推动投资者关系管理,把投资者关系管理作为公司治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在上市公司中加以全面推进和建立;规范上市公司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历经数年,期间,独立董事越来越多、信息披露空白点越来越少、股东意识越来越强、大股东“一言堂”局面逐渐弱化,上市公司治理水准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迅猛发展已取得飞跃。

  但问题仍然不少。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部副主任童道驰近日指出,中国上市公司中百分之七十五为国有控股,大股东“所有者缺位”,小股东又处于缺乏保护的弱势地位,其间真空层正是上市公司治理症结所在。

  “所有者缺位”还实际上导致了经理层内部控制。由于缺乏有效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经理层为自己利益控制资产的现象难以杜绝,企业投资和经营具有随意性,造成投资决策失误的案例不胜枚举。

  国有控股公司也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数字显示,现有六百多家上市公司中多存在大股东占用问题,占用资金达八、九百个亿。“所有者缺位”导致没有人关心股权,股权被托管、质押贷款、被银行冻结等等使上市公司被进一步掏空。

  业内人士认为,即将出台的七大政策无疑是对症良方,不仅所有者缺位、大股东占用资金等主要问题的解决方案一一在列,独立董事和诚信评价体制将得到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和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也提上台面。

  但治标更应治本。建立一个统一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被认为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体制分三层次:第一层为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和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第二层为国有独资行业性投资公司,第三层则是由第二层次所参股或控股的事业类公司。在这一体制下,上市公司股权交由国家投资控股统一形式,集团公司从原来大股东的角色上替换下来,成为行业控股下上市公司的兄弟公司。

  可以预期的是,无论是即将出台的七大政策,或是酝酿中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体制改革,都将成为中国上市公司的新机遇。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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