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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周刊》专访李玉赋:中国反腐方式要创新

2003年01月27日 14:23


李玉赋:监察部副部长。

  (声明:刊用中国《新闻周刊》稿件务经书面授权并注明摘自中国新闻社中国《新闻周刊》。联系电话:68994602)

  “如果腐败现象不是短期行为,而是反复发生,那就不单是人的素质问题,而是我们的制度出了问题”

  2003年1月11日,“中国廉政建设”项目启动会在深圳举行。项目办公室主任、监察部李玉赋副部长在深圳接受了中国《新闻周刊》独家专访。

  腐败全球化

  新闻周刊:据我们了解,“中国廉政建设”项目是中国与国际组织在反腐败上面的首次合作,请问是怎样走出这第一步的?

  李玉赋:其实,这些年来,我们十分重视同各国、各地区和国际机构在廉政建设与反腐败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目前,中国已与世界上7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监督、监察机构建立了业务联系。去年5月,我们在北京成功地举办了亚洲监察协会第七次会议。

  “中国廉政建设”项目的实施,是我们在反腐倡廉领域对外交流和合作的深入和扩展。与国外合作,有利于我们学习、研究、借鉴国外地区开展廉政建设的有益经验和有效做法。尽管国情不同,我们不可能全盘照搬过来,但他们的经验和做法可以拓宽我们的视野和思路。

  新闻周刊:有不少人认为,腐败在发展中国家、在东方国家最严重,在西方国家则很少,是这样的吗?

  李玉赋:这是完全错误的看法,是带有歧视眼光的看法。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西方国家经济发达,法律制度完善,民主化程度较高,因此腐败很少。现在这个神话破灭了,经济全球化带来腐败全球化,腐败问题是全世界要共同面对的。

  意大利从1992年开始大力反腐败,最初是针对政界人士,后来发现不光在政界,在商界、文化界、体育界都存在相当普遍的腐败。我曾做过一个统计,5年之间,意大利共有3000多名中高级政府官员涉嫌腐败,450多人直接受到查处。

  经常指责别国腐败问题严重的美国,腐败也同样大面积发生。里根总统执政期间,美国政府中200多名高级官员因腐败下台。最近几年来,美国腐败问题更是严重。

  腐败祸烈

  新闻周刊:既然腐败是各国所共有,那么在对待腐败所造成的危害的认识上,中外双方有不同吗?

  李玉赋:国外主要从四个方面总结腐败的危害性,一是腐败动摇政治稳定的基础、影响人心的向背,二是腐败对经济资源造成巨大浪费、阻碍经济发展,三是腐败破坏法律实施、损害社会公正,四是腐败导致人们灵魂蜕变、败坏社会风气。

  他们这种认识很深刻,也很具体。我们讲得最多的是腐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比较宏观。

  反腐机构多样化

  新闻周刊:中国反腐机构有纪委、监察部,还有检察院。一些人认为,中国的反腐机构需要进一步整合,您怎么看?

  李玉赋:这个问题不知争论了多少年,一直达不成共识。经过这几年的努力和探索,逐渐有了一个初步的共识。我们认为,任何国家,不论发达或不发达,它所建筑在自己国情基础上的反腐机构应该是多样化的,不能套用一种模式。

  比如,美国总觉得联邦调查局特别好,总统制下的总检察长制度特别好,总希望别国效仿它。如果你不效仿它,它就认为你不是民主制度,你是“一党专政”下的反腐机构,不能取得反腐成效。这种结论是很武断、不合实际的。因为一个国家国体不同,政体就不同,在反腐机构的设置上也不可能一致。

  现在通过加大与国外的交流沟通,他们也逐渐改变了看法,认为中国的这套反腐机构与国外相比毫不逊色。我们有自己的特点,在操作上有独到之处,取得了相当多的国家达不到的成效。

  我们认为,衡量一个国家的反腐机构合不合适,有两条标准:一、是不是符合本国国情;二、是不是有效地发挥了反腐作用。

  反腐方式创新

  新闻周刊:国外一些国家和地区在反腐方式上有一些很严厉的措施,例如新加坡的连带责任,美国80年代的“死盯”运动,中国在这方面有引进的打算吗?

  李玉赋:这两个措施的确很厉害。新加坡在反腐败上提出两个口号:一是要让腐败者在政治上身败名裂,二是要让腐败者在经济上倾家荡产。对付贪污者,除了要没收其所贪污的钱财,还要给予数倍、数十倍的罚款,为此,新加坡设立了一个法律上的连带责任,责令贪污者的上司与其一起还钱。在这里,上下级关系不再是简单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而是一个政治和经济利益的共同体,一损俱损。

  相比之下,我们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就没有这么严格的规定。一个官员,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可他治下却大案要案不断,不正之风盛行,那该怎么来追究他的责任?在这方面,我们和人家有差距。但要引到中国来,恐怕不太好办,国情不一样,但做法可以研究借鉴。

  美国在20世纪80年代搞的“死盯”运动更厉害。联邦调查局工作人员冒充大公司的职员,去给政府官员送礼,哪个敢收,就把哪个抓起来。

  这种“死盯”战术在打击腐败方面的确可以起到特殊效果,让政府公务员感到身边到处都是陷阱,稍不留神就会掉下去,迫使他们“洁身自好”,“遵纪守法”。

  这个搞法怎么样,我们确实没有把握。在一定场合、一定情况下,我们还是可以有控制地使用,但完全搬过来,恐怕会带来很多司法上的新问题。

  警惕立法腐败

  新闻周刊:中国目前在法律体系上的建设对反腐的保障如何?

  李玉赋:从1979年至今,中国全国人大共计通过了380部法律,国务院已颁布了800部行政法规,全国地方性法规共计8000余部。可以这样说,以宪法为核心,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框架已经初步形成。

  目前面临的严峻问题是,20年来,我们可以制定上千部法律,但要营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恐怕不是几十年就能做到的。

  现在中央提出“依法治国”方略,要实现它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执法问题不解决,则立法成果难以保障。

  现在,《立法法》允许下面有自己相应的立法权。如果得不到有效控制,那么必然产生立法利益偏向的问题,结果是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商品化。这种在立法上以局部利益损害国家利益的不廉洁行为,是下一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上的重要内容。

  建立反腐综合战略新闻周刊:有人说,“反腐败”即是“防腐败”,要事先做工作,不能光靠事后惩治。您怎么看?

  李玉赋:反腐败要建立综合战略。一是教育,对公务员进行廉政建设培训教育。有的国家,不但对公务员,而且在中小学学生中推行廉政建设教育,从小培养孩子们的廉政意识;二是惩治,对腐败者从政治、经济、法律上进行惩罚;三是预防,要建立预警机制,通过一套指标体系来预测、监控腐败可能造成的危害。

  另外,还要加强公民参与。西方主要是通过新闻媒体和立法来反映民意,进行反腐败。

  加强反腐合作与宣传

  新闻周刊:这些年来,中国的开放力度加大,已经加入WTO,与国际间经济领域的交流合作非常频繁。但在政治领域的交流还不多,宣传也不够。今后,反腐败在宣传上作何打算?

  李玉赋:国际社会对中国相当多的误解来自于对中国的不了解。去年,国际透明组织主席来中国访问,听完我们的汇报后,他表示很震惊,说没想到中国还有这么多的有效措施来反腐败,取得了这么多的反腐成果。

  我们听后心情很复杂,一方面对他给予中国反腐的肯定性评价感到高兴,另一方面是担忧,为什么他们对中国这么不了解、在每年对各个国家的廉政状况进行排位时把中国排得那么后呢?

  这让我们感到,加强中国反腐的宣传工作非常重要,光干不宣传不行,今后要加强这方面的宣传,要在国际社会中树立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在民主政治进程中、在遏制腐败上所取得的成就和进展。

  另外,我们要进一步加强与国际反腐的合作和交流。有的是经验上的交流,有的则是行动上的直接配合,例如引渡、遣返罪犯。比如赖昌星,由于加拿大没有死刑,要求中国引渡回来后也不能判他死刑,我们作过承诺。但要把他真正引渡回来,我们还有一套法律程序要走,很复杂。

  从源头上遏制腐败

  新闻周刊:目前,中国反腐工作已经进行到了什么程度?

  李玉赋:如果腐败现象不是短期行为,而是反复发生,那就不单是人的素质问题,而是我们的制度出了问题。我们认为,中国的反腐败工作已经到了向纵深发展的程度,即要从源头上治理腐败。

  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关键是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控制,要从制度上做文章,釜底抽薪,才能真正遏制住腐败。我们这次搞的廉政建设项目中有一个重点课题,就是研究如何从源头治理腐败。

  我们相信,新的世纪,新的时期,在党的领导下,中国的反腐败工作必然会取得更大成就!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原标题:从制度源头遏制腐败

  作者: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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