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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特大事故与去年持平 死亡人数增加15人

2003年02月08日 16:37

  中新网2月8日电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今天通报,春节期间发生10人以上特大事故2起,死亡50人,与去年春节相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15人。这2起特大事故是:

  1、2月2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天潭酒店发生火灾事故,造成33人死亡;

  2、2月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汽车运输公司一辆大客车(核载40人,实载64人),在省道101线200公里+300米处冲下7.8米深的桥底,造成17人死亡,10人重伤,37人轻伤。

  通报总结了今年春节期间全国安全生产的四大特点:

  1、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早,措施得力。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及时召开了第四次全体会议,对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家经贸委下发了《关于做好2003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并召开了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对2003年元旦和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节前组织了6个督察组,由局领导带队对6个省(区、市)进行了安全督察。由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采取的措施得力,使今年春节期间各类伤亡事故总体上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

  2、煤矿安全情况较为稳定。今年春节期间,各煤矿安全监察局、监察办事处坚守岗位,认真开展了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使节日期间全国煤矿安全生产较为稳定。事故总起数和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持平,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

  3、大部分行业未发生特大事故。春节期间,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有效地遏制了特大事故的发生。除消防方面、道路交通发生2起特大事故、死亡50人外,非煤矿山企业、非矿山企业、水上交通、铁路、民航未发生特大事故。

  4、大部分地区安全生产情况比较稳定。今年春节期间,全国除黑龙江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发生2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外,其余29个省(区、市)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北京、天津、内蒙古、河北、山西、吉林、江苏、上海、江西、湖北、海南、陕西、甘肃、重庆、青海、新疆16个省(区、市)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

  通报指出春节期间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众聚集场所由于违章作业,造成特别重大事故。2月2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天潭酒店发生火灾事故,主要原因是酒店服务员违章明火向取暖用的煤油炉内添加溶剂汽油,汽油爆燃引发火灾,造成特别重大事故。

  2、道路交通方面,车辆超载,驾驶员违章驾驶造成特大事故。2月5日宁夏固原市发生的特大交通事故,主要原因是大客车严重超载,驾驶员违章超速驾驶造成的。


 
编辑:叶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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