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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显示六大问题困扰中国商品住房消费市场

2003年03月08日 09:44

  中新社北京三月七日电(记者刘长忠)中国消费者协会今天披露,据全国各地消费者协会上报统计数字显示,二00二年关于房屋建材的投诉达到四万零六百八十五件,其中房屋投诉为一万七千一百七十二件,比上一年上升了百分之六十一点九九。

  投诉反映的问题主要在六个方面:一、质量问题高居榜首。在有关商品房的投诉中,质量问题一直居高不下,一九九八年至二00二年,因质量问题为主要投诉理由的,占总投诉量的百分之六十至七十之间。质量问题主要表现为地基下沉,墙体裂缝,漏水、渗水,偷工减料、管道渗漏、材质差、防震性能不达标等。

  二、广告夸大、虚假,误导消费者。五年来,消费者对商品房广告的投诉从一九九九年到二000年连续上升,二00二年陡然上升了百分之一百七十七点五。

  三、合同违约,承诺不兑现。如延期交房;擅自改变设计,草坪、花坛变成办公房、商用房,游泳池变成停车场;后期建设跟不上,燃气、电话、供水、供暖等该通的不通,该建的未建或者根本就不建等。二00二年,因合同为主要争议引发的纠纷就有二千二百四十五件,占当年投诉总量的百分之五点五二。

  四、面积任意“缩水”、“涨水”。多算公摊面积、减少实建面积、重复计算甚至编造虚假面积,以此骗取消费者的钱财。

  五、产权证难办理。因开发商不具备开发和售房资格,或是以职工住房、集资建房、旧村改造、旧城改造名义建设的房屋“改头换面”,偷偷或是明目张胆地以商品房名义销售。或是因违法、违规开发经营,拿不到政府批准的手续、证件,为掩人耳目,就以各种借口拒绝或拖延办理产权证,致使消费者虽可使用房屋,却无法转让。

  六、物业管理问题严重。很多物业公司对自身责、权、利认识产生错位;一些物业公司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乱收费,不向业主公开账目,践踏业主的监督权。

  专家分析指出,履行政府职能的房产登记、审核、发证部门和房屋面积测量机构“同出一门”,很难做到公平、严格、客观、公正。

  中消协认为,应以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为基础,建立起商品房市场的信誉机制。


 
编辑:李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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