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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海洛因二十多公斤的四川最大跨国贩毒案宣判

2003年03月15日 10:46

  中新社成都三月十四日电贩卖毒品海洛因二十多公斤、四川省目前最大一起跨国贩毒案昨日由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十四名毒贩中有三人被判处死刑、三人被判处死缓、八人被判处无期或有期徒刑。

  今年四十三岁的四川松潘人魏国东、六十三岁的遂宁人但泽会、三十一岁的宜宾兴文人刘朝科等人,从二00一年以来,同缅甸毒枭刘永块、黄家云等人勾结,组成贩、运、销一条龙贩毒团伙,采用人体运输和木凳夹带等方式,从境外将毒品贩运到云南昆明、瑞丽、四川成都、宜宾、泸州、广东中山等地销售,从中牟取暴利。二00一年十二月,刘永块、刘朝科携带三公斤海洛因到云南瑞丽某大酒店,交易时被警方抓获。警方随后在宜宾、泸州等地抓获其同伙。据了解,该团伙先后作案二十多次,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涉案数额高达二十余公斤。

  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对十四名毒犯作出如下判决:判处刘永块(缅甸人)、魏国东、但泽会三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刘朝科、廖先清、李金河三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黄家云(缅甸人)、肖恩、刘建助、张利兵、马福艳五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贩毒团伙成员付美容、申刚、舒建也分别被判处十五年、十年、五年有期徒刑。(完)


 
编辑:吕振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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