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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位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刑法中增加“袭警罪”条款

2003年03月17日 07:37

  中新网3月17日电 近年来,暴力袭击和威胁执法民警甚至造成民警伤亡的违法犯罪案件时有发生。王午鼎等35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在《刑法》中增加对袭警犯罪的处罚条款。

  据人民公安报报道,王午鼎等35位代表认为,目前,中国处罚袭警犯罪依据的相应刑法罪名主要是“妨害公务罪”,此罪的量刑明显过轻。暴力伤害或杀害民警的行为后果一旦发生,根据中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对罪犯只能以普通的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罪论处,这无疑是将代表政府执法的人民警察与普通公民等而视之。

  王午鼎等35位代表认为,在政府和警察个人同样遭受损害的情况之下,最终只能选择以侵犯民警(公民)人身权利的罪名加以论处,这一点是令人难以理解的。

  王午鼎等35位代表建议,在中国刑法中单独设立袭警罪,以此凸现人民警察特殊的执法身份和地位,加大法律对不法势力和不法分子的威慑作用,给民警执法带来保障。同时,应增设袭击非执行职务警察及警察家属的处罚条款。

  此外,在完善处罚袭警犯罪刑事立法的同时,还应注意与中国《人民警察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关于抗拒、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相衔接。(程林杰、孙军、黄明健)


 
编辑:李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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