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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家称中国的政府与企业关系面临十大转变

2003年03月17日 14:42

  中新网3月17日电 著名经济学家、清华大学经管学院教授魏杰认为,中国的政企关系面临“十大转变”。北京日报今天在其“理论周刊”中发表魏杰的观点。

  魏杰指出,与以往中共的会议报告相比,十六大报告第一次没有把国有企业作为一个标题提出来,而是探讨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这实际上是从更高的层次来考虑企业的问题,即重新界定政府和企业的关系。

  魏杰认为,与原来相比,未来政府与企业关系将出现如下新的转变——

  第一,政府不再作为对企业进行资源配置的主体。

  资源配置的主体是市场,不是政府,即便有一些资源需要政府配置,政府也不能采取行政的方式,而要采取市场的方式。一般人认为有三种资源政府还要统一配置:土地、公共建设项目、政府消费。三者都要采取市场化的方式:土地不能批给,必须拍卖;公共建设项目不能审批,而要招标;政府消费必须走向政府采购。

  第二,政府不再是企业制度设计的主体。

  企业制度的设计主体应是企业本身,政府主要职责是搞好企业外部环境。“公司法”应修改,本该企业做的事,却在由政府做,这必须改变。

  第三,政府不能再作为国有产权的代表存在。

  政府作为国有产权的代表存在,会导致有的企业有政府背景,有的企业没有政府背景,这是一种不公平竞争。

  第四,政府对企业剩余的收取要有服务意识。

  所谓剩余的收取,就是收税、收费。政府到底收多少税和费,要由政府提供的服务决定。2001年好多企业反映税率太高,但最终税率依然居高不下,其理由是国民生产总值增长很快,这引起全世界的哗然。因为任何国家税率调整都不是根据国民生产总值变化,而是根据服务好不好来收。中共十六大报告对此作了清楚的界定。

  第五,政府对企业的挤出效应必须受到约束。

  政府和企业都在投资,在投资项目一定的条件下,政府投得多就把企业挤出去了,这就是挤出效应。一般来说,政府应提供公共产品,商务投资应交给企业来做,不收费的项目政府才可以干,否则无法处理好政府与企业的关系。

  第六,政府最终是为企业服务的。

  政府是公共部门,是为企业服务的,如果这个关系界定不清楚,企业就难以快速发展,全面小康社会也很难实现。现在,好多政府部门都没有转变过来,它就是喜欢管企业,这是不行的。我们要接受政府是服务性组织的观念,中共十六大报告反复强调的一点就是:政府的职责是服务于企业。

  第七,政府对企业的管理应改为备案制度。

  政府应主要制定准入的条件,谁符合条件谁就进,而我们现在是审批制度,所以中共十六大报告提出要进一步严禁繁冗的审批制度,大量的政府审批项目要取消,推广备案制度。

  第八,政府和企业都是建立在法律基础上的两大平等主体。

  政府是依法管理,企业是依法经营,都是以法律为基础,没有谁领导谁的问题,是构建在法律基础上的两大活动主体,这一条很重要。现在政府对企业的干预还是太多,导致政府官员自己也很累,连休息日都没有,但该干的事没有干,而且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发展。

  第九,不具有司法权力的政府行政机构,不能查封企业的财产。

  政府机构分两种:一种具有司法权力,另一种则没有。没有司法权力的政府行政机构,不能随便查封企业的财产。我的印象中,人大赋予此权的司法机构就是海关、警察等司法部门,工商税务都没有这方面的权力,这是原则问题。不能给政府行政部门过多的司法权,这非常重要。

  第十,企业对政府有完整的法律诉讼权。

  如果政府干预出了问题,企业完全可以起诉政府,有完整的法律诉讼权。这是世贸组织对中国的必然要求。

  魏杰认为,以上转变对中国企业的发展,会有非常大的促进力量。


 
编辑:余瑞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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