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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扬:对中国法院和法官的误解疑虑是没有必要的

2003年04月11日 17:14

  中新网4月11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对广东高院成功审理广东国投破产案的批示中指出,广东国投破产案的成功审理向国人、世人证明,中国法院和法官是能够办理高难度案件的,对中国法院和法官的误解和疑虑是完全没有必要的。

  据人民法院报报道,最高人民法院本月9日在广州隆重举行审理广东国投破产案有功集体和个人表彰大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作批示指出: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破产案的成功审理,证明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它标志着中国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不为企业债务提供政府担保,体现出中国政府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整顿金融秩序的决心,也表明了人民法院有力地支持政府依法行政,同时也为金融机构健康发展提供了正确的司法引导,有利于确立国家主权信用,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广东国投系列破产案是中国首例非银行金融机构破产案,涉及境内外债权人494家,涉案标的467亿多元。自1999年1月15日进入司法程序以来,广东全省60个法院、近500名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参与了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工作,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这次被记功和表彰的共有7个集体、37名个人。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吕伯涛2月28日宣布,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破产案终结破产程序。广东国投本部和境内三家全资子公司——广信企业发展公司、广东国际租赁公司、广东国投深圳公司破产案的破产清偿率分别为:12.52%、11.5%、28%和19.48%,均超过了目前国内破产债权清偿率8%的记录。

  肖扬在批示中还指出,四年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参与协调审理此案的人民法院的法官,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在解决疑难问题上对法律规则的适用,是带有开创性的。既成功地解决了实践的问题,又为制定破产法司法解释提供了新鲜经验,也对中国破产法律制度的完善产生了积极影响,彰显了民商事审判的独特地位,体现了新时期中国民商审判法官的良好形象。


 
编辑:余瑞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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