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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家表示 传播“非典”谣言可判五年以上

2003年05月12日 06:32

  中新网5月12日电 据北京晨报今日报道,连续两天,家住北京市西城区新文化街的吴先生总是在下午接到神秘的录音电话,要求他收听关于“非典”的重要消息。同一时期不少市民也遇到类似情况的困扰。为此,公安部门表示将要严厉打击。对于这种违法行为,法律专家日前表示,可依法处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

  据吴先生介绍,5月5日下午2时左右,他第一次接到这个神秘电话。拿起话筒,里面传来一个女声:“请收听‘非典’重要新闻。”是录音。吴先生想也没想就挂掉了。谁知第二天下午,这个电话又打过来,同样的声音,同样的内容。可惜吴先生没听清接下来说什么,不久电话那边挂掉了。连续两天的神秘骚扰电话让吴先生开始起疑心:怎么会用电话播新闻?这种鬼鬼祟祟的方式不像好事。吴先生的疑心被另一位致电本报的读者证实了。家住丰台的赵先生告诉记者,他在5月6日上午也收到了这种神秘电话。

  对于妨害“非典”防治,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行为,北京警方表示,他们将继续加大打击力度,任何趁疫情扰乱视听、危害社会安定的不法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而对这些违法行为应如何制裁呢?北京致宏律师事务所的林实律师表示:《刑法》第291条之一规定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可处以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针对当前谣言“满天飞”,如利用手机短信、互联网络等散布“封城”、“戒严”、“飞机撒药”,某地“非典”感染多少人、死亡多少人等造谣惑众行为,可依据刑法第291条之一的规定定罪处罚。


 
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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