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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蓄水准备期确定 交通部门提醒船舶谨慎航行

2003年05月18日 16:26

  中新网5月18日电 为保证三峡水利枢纽水库蓄水需要,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确定:5月21日—5月31日为水库蓄水准备期。

  据科技日报报道,在此期间,库水位日升幅一般不超过5米,日降幅不超过3米。如遇特殊洪水情况,将另行发布航行警告。

  交通部提醒各港航企业、有关单位及早采取措施,安排运输生产,在三峡水利枢纽上下游航行和锚泊的船舶要注意水位变化,加强自身航行安全。蓄水期间(包括蓄水准备期)的水上交通管制措施由交通部长江海事局制定并发布航行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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