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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出台规定 党员干部非法吃野味党纪处分

2003年06月25日 07:40

  中新网6月25日电 昨日,广东省政府召开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电视电话会议,副省长李容根在会上指出,今后广东省要大力宣传不良的饮食习俗对生态平衡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可能造成的危害,正确启发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拒吃野生动物,形成“拒吃野生动物光荣、乱食野生动物可耻”的共识。

  李容根特别强调,对没有稳定的野生动物合法来源渠道或存在非法行为的经营利用单位,对驯养繁殖条件不具备或技术不过关、种源来源不合法或存在非法行为的驯养繁殖单位,应限期整改,逾期达不到要求的,应依照有关规定注销有关许可证明。

  李容根还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对野生动物专业市场、集贸市场、饮食业实行综合治理,关闭野生动物专业交易市场,停止审批涉及食用野生动物的招牌、广告牌及企业登记,取缔“野味”招牌。另外,公路运输、铁路、航空、航运、邮政等部门要加强对运输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监督检查,严格凭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运输证明办理承运手续。海关要加强对进出口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走私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活动。公安、检察和法院要支持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使查处权,对乱捕滥猎和非法收购、出售、运输、携带、邮寄、走私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分子,构成犯罪的,要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他要求纪检、监察部门要制定非法食用野生动物的党纪政纪处罚规定,严肃查处各级领导、党员干部非法食用保护野生动物的违纪行为。


 
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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