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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取消五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一年减负约1.05亿

2003年07月03日 11:06

  中新网7月3日电深圳市物价局昨天宣布,今年7月5日起,深圳市正式取消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手续费等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并对使用流动人员调配费等五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收费标准。

  据深圳商报报道,取消及降低上述收费项目之后,可为深圳市减负约1.05亿元,。

  除了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手续费,被取消的另外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为县(区)级医疗事故鉴定费、公证员资格考试报名费、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费及蜂窝公众移动电话频率占用费。被调整的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调整幅度普遍较大。尤其使用流动人员调配费的降幅最大,外国人部分从原来的100元降为10元,降幅达90%;港、澳、台人员从原来的80元降为10元,降幅达87.5%。另外计划生育服务证费也从原来的3元降为1.50元,降幅为50%。

  根据《深圳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若干规定》(市政府令第116号),市物价局、财政局在2002年7月公布的《深圳市行政事业性收费保留项目目录》的基础上,对2002年7月至2003年3月期间国家、省、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批准设立、调整、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增删,并编制成《深圳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项目目录(2003年度)》,于6月30日向社会公布。根据规定,从7月5日起,凡未列入公布的《目录》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收取;各项新开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必须经过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并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执行。目前,该《目录》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92项,涉及收费部门46个。

  深圳市物价局总经济师马裕滨昨日表示,根据规定,凡未列入公布的《目录》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未经法定程序设立的收费项目,均属乱收费,任何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有权拒绝缴费,并可向市物价、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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