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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不分官大官小 京城反金融犯罪不手软

2003年08月06日 07:43

  中新社北京八月五日电(记者 翁阳)如果说一个大银行支行副行长挪用数千万公款似乎还在“情理之中”,而一个普通的小会计居然也达到这样的“水准”就着实让人惊讶了。

  记者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原中国化工建设总公司财务部会计屈宏因挪用公款两千三百四十九万元人民币已被提起公诉,二中院今天正式受理此案。

  据公诉机关介绍,屈宏在一九九九年一月至二00二年二月间,利用担任中国化工建设总公司财务部会计,负责技术进口本部会计核算的职务便利,采用收款不入帐、重复使用已办结业务的相关财务凭证,冒领本单位支票及电汇付款的方式,大肆挪用本公司公款进行个人营利活动。

  上月三十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两罪并罚,判处原中国城市合作银行下属一支行副行长曾聿敬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了解,曾聿敬在职期间为填补帐外经营漏洞,擅自挪用本银行资金人民币一千万元,挪用公款一千五百余万元,共计约两千五百万元人民币。

  据有关人士介绍,中国金融领域运行中存在的一些漏洞给了犯罪分子极大的可乘之机。曾有犯罪分子狂言:“在这里捞钱简直太容易了,让你不干都眼热手痒”。

  作为首都的北京可谓是诸多巨额资金的汇集之地,其资金风险性也相对高于中国其他地方。据了解,已有学者建议北京金融监管机构把监管重点放在消除金融风险的生成机制方面,大力整顿金融秩序,并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转移和化解工作。

 
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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