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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将推出23项司法为民新举措

2003年08月26日 07:35

  中新网8月26日电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将建立和完善10项制度,推出23项司法为民新举措。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介绍的。

  据人民日报报道,曹建明说,建立和完善10项制度包括:办理申诉来信来访工作制度;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制度;民事、行政诉讼指导制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制度;人民法院开庭便民制度;方便人民群众旁听庭审制度;司法解释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通报备案制度;审判庭庭长、副庭长岗位职责制度;法官廉政谈话制度;法官职业保障制度。

  23项新举措则致力于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曹建明说,这23项具体措施包括:

  1.认真做好群众申诉来信来访工作,限时回复人民群众申诉来信来访;2.对申诉来信来访进行摘报,及时反映和解决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3.加强申诉来访场所的硬件建设,改善申诉接访条件;4.依法及时审查申诉和再审请求,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5.最高人民法院在9月底之前将积案清理完毕,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在11月底之前将积案清理完毕;6.实行繁简分流机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减轻涉诉群众诉累;7.加强诉讼调解工作,提高诉讼调解结案率;8.推进人民法院开庭便民建设,通过巡回流动办案等方式审理涉及消费者、旅游者权益纠纷案件,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当即调解、当庭结案;9.对涉诉群众在民事、行政诉讼中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以及申请执行等诉讼行为进行指导,使群众正确掌握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10.向涉诉群众提示诉讼请求不当、丧失诉讼时效、举证超过时限、拒不执行等方面的法律风险,减少涉诉群众不必要的损失;11.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的正常行使,有罪则判,无罪放人,杜绝超期羁押现象;12.对进城务工人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案件,快立案,快审判,快执行,依法制裁职业中介机构的欺诈行为和用工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13.依法审理行政案件,为行政机关整治地区封锁和部门行业垄断行为提供司法保障;14.扩大司法救助范围,切实执行诉讼费的减、缓、免制度;15.按照《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依法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代理诉讼;16.改革执行收费制度,形成既符合执行工作特点,又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利益的执行收费制度;17.培训人民调解员,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提高人民调解的质量;18.进一步加强少年法庭建设,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19.注重对家庭暴力引起的刑事和民事案件的审理,加强妇女、儿童人身权益的保护;20.加强对涉农案件的审理,依法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打击和制裁坑农、害农行为,保护农民权益;21.对于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司法解释,在发布前,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22.方便人民群众旁听案件,公民持身份证可以旁听法院公开审理的案件;23.加强法官职业行为约束,规范法官和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关系,确保司法公正。(吴兢)

 
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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