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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安厅表示内地游客不能在香港报团出国游

2003年09月29日 09:59

  中新网9月29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随着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尤其是港澳个人游的开办,公民出境出国越来越频繁。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人28日特别指出,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到港澳参团后出国旅游属于违规行为,会受到相应处理。

  根据公安部和国家旅游局的有关规定,内地居民需要出国旅游的,必须凭有效护照和进入国的有效签证,在内地到有资格办理出国游业务的旅行社报名参团出国,不能参加境外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队。

  往来港澳通行证的管理办法也明确要求,内地居民因私往来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旅游、探亲、从事商务、培训、就业等非公务活动,凭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有效签注前往港澳,抵港澳后从事的活动须与签注类型一致。比如持商务签注者须从事与所在企业相关的商务活动,持港澳旅游签注或个人访问签注者只能在港澳地区旅游、访问等等。(方俊明)

 
编辑:林华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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