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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27日起开始受理投资移民申请 不适用内地人

2003年10月01日 08:54

  中新社香港九月三十日电(记者  方青木)香港特区政府三十日宣布,由十月二十七日起,特区政府开始接受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的申请。香港保安局副秘书长黄伟纶表示,相信这项计划将促进香港金融和经济活动,并且有助推动消费。

  黄伟纶在此间举行的记者会上指出,凡管有净值不少于六百五十万港元资产,投资于获准投资资产类别的人士,可申请以资本投资者身份来港定居。这计划适用于外国籍人士、澳门特区居民、中国籍并已取得外国永久居民身份的人士、无国籍但已取得外国永久居民身份并持有确实可以重新进入该国文件的人士、以及台湾居民。由于内地实施外汇管制,所以新政策现阶段不适用于内地人士。

  他说,现时获准投资资产类别有两种,即房地产和金融资产。房地产指香港的商用、工业或住宅楼宇,包括土地和楼花;指定金融资产包括股票、债券、存款证、后偿债项,以及合资格的集体投资计划(即单位信托基金或互惠基金)。资本投资者可投资于一种或混合投资于两种获许投资资产类别。

  黄伟纶表示,相对其他地区的相类政策,香港的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对投资者而言更具弹性,投资者可从多样获许投资资产中挑选投资组合。成功申请者,可带同配偶及未满十八岁的受养未婚子女以受养人身份来港。在通常居港连续七年后,他们可依法申请居港权。

  他相信,香港的低税率、良好法治环境以及位于进入中国的策略性位置,有助吸引发展中国家具质素的海外投资者来港。

 
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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