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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告两公司侵犯著作权和邻接权 杨坤索赔20万

2003年10月01日 10:22

  中新网10月1日电 据北京晨报报道,日前,歌坛新锐杨坤以河南先达光碟有限公司和北京永盛世纪音像中心114分店侵犯其著作权和邻接权为由,将对方告到法庭,索赔20余万元。目前,朝阳法院已正式受理了此案。

  杨坤起诉称,由河南先达光碟有限公司生产加工,北京永盛世纪音像中心114分店销售的“亚洲新锐魅力超越国界杨坤无所谓”的VCD光盘中,收录了由他作曲及他单独或与他人合作作词的四首歌曲《里约热内卢》、《无所谓》、《美丽的一天》、《IMISSYOU我想念你我的朋友》。自己对上述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许可或禁止他人对以上作品以录音、录像、翻录和翻拍等形式进行使用。同时,作为该光盘收录的11首曲目的表演者,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取报酬的权利。

  杨坤认为,两被告未经其许可,以盈利为目的,大量复制、发行和销售收录由其创作并表演的曲目的光盘,侵犯了其作为词曲作者的著作权、作为表演者的邻接权,给他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杨坤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20余万元。

 
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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