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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经济改革逐渐深入 国资国企改革到关键阶段

2003年10月06日 16:35

  中新网10月6日电 最新一期《瞭望》周刊发表文章称,中国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的转轨,基本上采取的是“渐进”方式。其中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内”部分未得到根本性改造的情况下,通过“体制外”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多种形态,包括集体经济、新型国有经济、个体私营经济、外贸经济和公司制经济等的快速发展,使整个经济中市场经济部分的比重日益增加,开始在经济中占据主体地位。

  中国经济的巨大增长潜力,也为这种“体制外市场经济部分更快增长”的转轨方式提供了可能。构成“体制内”核心部分的,主要是老的大型国有企业、国有银行和计划经济延续下来的政府职能,这三者之间形成了互为依赖的“铁三角”关系,集中了旧体制中主要的深层矛盾。

  文章写到,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国有经济的比重大体占5%左右,发展中的市场经济国家一般占10%左右。来自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数字表明,目前中国国有企业在工业及商业、社会服务业领域所占比重约在40%左右。

  中央党校经济学部副主任王东京说,问题解决不了是政府改革问题。这些年我们总强调企业改革,但政府改革明显滞后,政府没搞清楚自己的职能,对企业管得还是太多,作了很多不该做的事情,而很多该政府办的事情却没办好。

  王东京认为,政府要把国有企业的职能定位在三个方面:一是国家安全产业,即军工企业、造币企业等,这些必须由国家来办;二是社会公正,涉及公平竞争,比如自然垄断产业,要由国家来办;三是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行业。这三类需要由政府来办,其他的不应该再管。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今年挂牌,被视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一次体制革命。但国资委研究中心副主任白津夫认为,此次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设计具有明显的“过渡性设计”,存在一定的不确定空间。一是设计着眼于改革原有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但对于这一体制如何有效运作,还缺少操作层面的考虑。二是解决的重点立足于解决国有资产的有效经营,国有产权改革表现出一定的局限性。三是总体设计存在一些假设前提,这些假设是“制度设计的潜在预设”,能否成为事实,还存在许多不确定性。

  文章还指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认为,现阶段中国的垄断现象,集中表现在行政垄断上。在含有自然垄断环节的领域,自然垄断往往与行政性垄断结合在一起;在竞争性领域,进入、退出和日常经营不同程度地受到来自地方和部门的行政性垄断力量的干预。

  专家指出,就垄断性行业而言,其产权制度和格局基本上没有触及。虽然前段时间民航、电力、电信等部门也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分拆和重组,但仍只是在国有产权框架内的调整,有些垄断部门甚至连这种分拆都没进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认为,竞争机制的引入仅停留在分拆原垄断企业的层面,尚未形成规范的准入制度,而准入制度的改革比分拆既有的垄断企业更重要。有可能出现三种不良结果:其一是改革可能蜕化为在原垄断企业内部瓜分利益,甚至将“大垄断”变成“小垄断”;其二是仅仅打破厂商垄断,而仍不放弃国有包办,改革演变成为分拆而分拆,“竞争”变异为缺乏预算约束的国企之间的拼斗;其三是政府管制职能的改革也将因此而延缓。

  文章还写到,经济学家常修泽认为,虽然不少企业实行了公司制改革,但大多“形式重于内容”,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有效制衡的组织结构和协调机制尚未形成。

  而目前的干部人事制度也与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现实的冲突。王东京认为,作为出资人,有关部门应当向公司委派董事、董事长,但没有理由再派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否则董事会、董事长和总经理、副总经理之间就没有了授权关系,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之间没有分权关系,也就没有了制衡关系,这样的治理结构是无效的。因为被授权人必然要对授权人负责,总经理认为自己由有关部门授权,应对他们负责,而不是对董事会、董事长负责。

  一方面,我们强调依法治国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公司法必须坚持;另一方面,党管干部的原则也不能放弃。王东京说,协调二者之间的关系,关键是要准确理解党管干部原则。所谓党管干部,顾名思义就是,是干部党就管,不是干部党就不管。因此,在国有公司制企业里,要明确哪些是干部,哪些不是干部。其实,就工作来讲,只有董事长和党委书记是干部,经理本质上是职业人,而不是干部。(韩冰洁)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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