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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出口退税政策调整酝酿已久 出台始末与意义

2003年10月14日 08:30

  中新社北京十月十三日电题:中国出口退税政策调整浮出水面

  中新社记者王进昌

  上周末,中国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工作座谈会。温家宝总理在讲话中指出,改革出口退税机制,是中国做出的重要决策。各地区、各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改革的重要意义,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确保改革平稳顺利实施。

  显然,这次会议的召开意味着酝酿已久的中国出口退税政策调整正式浮出水面。

  所谓出口退税,是指国家运用财政手段奖励出口生产,增强出口竞争能力的一种措施。某些部件或制成品的出口,如果它已缴纳了所用进口原料的进口税和国内税,以致加大了生产成本,可以退还全额或部分税款。为了摆脱一九九八年亚洲金融危机的负面影响,进一步扩大出口,一九九九年中国大幅度提高了出口退税率,将平均出口退税率由百分之六提高到百分之十五。

  出口退税率的提高和中国长时期以来实行的鼓励出口的政策是分不开的。新中国成立五十多年来,在大部分时间里都处于外汇短缺状态。与此相适应,中国一直实行鼓励出口的外贸政策。出口创汇多少往往成为一个企业甚至地方政府的政绩之一。

  虽然出口导向型的外贸政策对中国今天的经济成就功不可没,但这一政策目前已显得与中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国际贸易实力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随着出口规模的扩大,财政拿得出的资金与出口退税实际需求之间存在较大缺口,出口欠退税成为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这构成了中国财政的沉重负担。中央财政今年已追加安排出口退税资金三百亿元人民币,使今年可用于出口退税的资金规模比去年增长了百分之二十六。尽管如此,一下子完全解决所有欠退税问题仍是不可能的。同时,一些低水平的出口产品凭借退税优势,展开无序竞争,有时违背了世界贸易组织的游戏规则,这也是中国国际贸易摩擦日益增多的原因之一。

  因此可以说,目前实行的出口退税政策使出口退税数额超出了中央财政承受的能力,已不利于出口贸易的科学、规范管理,出口增长越快,中央财政负担越重,建立出口退税新机制势在必行。

  当然,为避免政策突然改变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中国近年来在政策调整时十分重视平稳过渡,对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也不例外。正如温家宝指出,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方案经过大量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地方和企业的意见,综合考虑了各方面的利益和承受能力。改革的基本原则是:“新账不欠,老账要还;完善机制,共同负担;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改革措施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对出口退税率进行结构性调整;二是建立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出口退税增量的新机制;三是新增加的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收入,首先用于出口退税;四是调整出口产品结构,推进外贸体制改革;五是累计欠企业的退税款由中央财政解决。

  目前,中国经济快速增长,外贸出口形势良好,国家外汇储备充足,推进出口退税机制改革的条件已经具备。正在召开的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原因之一,就是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列为主题,而在中国已成为世界贸易大国的前提下,建立完善的出口退税机制正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题中应有之意。完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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