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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媒体评说道路交通安全法 指执政新风入人心

2003年10月29日 19:32

  中新网10月29日电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昨天(28日)审议通过《道路交通安全法》。官方新华网今天刊载评论文章说,经由这些法律条款,“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实现了由党的意志向国家法律的转化,说明中国共产党在新世纪新阶段的执政理念和新的作风已深入人心,赢得全社会的拥护。

  文章认为,这一新法律的许多条款充分体现了利民、便民的理念,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

  文章说,以往的道路交通法规中,人们感受到的多是政府职能部门的种种管理权力,是对车辆驾驶人员的种种约束,新通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则明确规定,对交通管理机关和交警的15种职务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分,防止执法机关和人员滥用职权。

  文章说,道路交通安全法与广大民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该法律的制定能否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执政观念,直接关系到国家立法工作是否能够与时俱进地反映执政党的意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下坚实的法律基石。历经10年起草修改和4次审议,人们终于迎来了一部既体现法律本身的尊严,又体现国家对人的关爱和尊重,把维护交通秩序和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紧密结合的交通管理法,说明党在新世纪新阶段的执政理念和全新的作风已经深入人心。

  文章认为,立法工作、国家大事的决策工作中出现的新变化就是:真正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各项工作各个环节都细心研究群众的利益,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集中群众智慧,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统筹兼顾、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利益。(作者:张建高)

 
编辑:余瑞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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