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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书记亲自过问 哈尔滨复查“宝马撞人案”

2004年01月12日 07:25

  中新网1月12日电 据人民日报报道,1月10日晚,哈尔滨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人正式发表谈话称:对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苏秀文“宝马肇事案”,黑龙江省和哈尔滨市政法机关及有关部门正在严肃认真地开展调查、复查工作。这是政府方面首次对已经公开宣判的“宝马肇事案”作出公开表态。

  报道称,谈话指出,重新调查的重点问题包括:案件的定性是否准确?量刑是否适度?审理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司法腐败问题?

  这位负责人说,2003年12月30日,在黑龙江省委书记宋法棠主持下,省委常委会议对此案进行了研究,确定由政法机关依法进行调查、复查。

  2003年10月16日上午10时26分许,代义权驾驶农用四轮车在哈尔滨抚顺街,与被告人苏秀文停靠在路边的宝马吉普车相剐。苏秀文下车辱骂并殴打代,后被围观群众劝开。苏遂上车,突然宝马车向前冲出,将站在该车前方的被害人刘忠霞(代义权之妻)当场撞死,另有12名围观群众被撞伤。公安机关于当日在现场将苏秀文抓捕。2003年12月20日,哈尔滨市道里区法院公开审理此案,被告人苏秀文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这一判决结果引起舆论大哗。互联网上开始传说,“苏秀文是黑龙江省某领导亲属”,另外苏秀文的丈夫是大老板,“用钱买通了关系”、证人被“封口”等等。综合起来,人们对“宝马肇事案”的种种质疑包括:

  案件的定性是否准确———苏秀文究竟是“操作失误”、“交通肇事”,还是“过失杀人”甚至“故意杀人”?

  量刑是否适度———“判二缓三”是否判轻了?

  审理程序是否合法———公安机关取证是否翔实?为何所有证人一概沉默?

  是否存在司法腐败问题———有没有高层领导背后操控此案?司法机关是否办了“人情案”?

  对于公众提出的种种疑点,当地政法机关公开承诺:“尽快给公众一个负责任的答复”。本报将对此案的进展保持关注。

  专家点评

  根据此案公开庭审的详细报道,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陈光中认为,此案在程序上确实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调查阶段,代义权在交警队做笔录时指控苏秀文“故意杀人”,那么交警应按这一线索深入调查,如感觉确有杀人的嫌疑,应将此案移送到刑警队。他们未做这一努力;二是庭审阶段,十几位证人无一人出庭,且书面证言互相矛盾。目击证人的证言真实性需要当庭对证,而庭审中这一重要程序被省略了。

  关于量刑问题,陈教授认为,本案1死12伤,后果严重,对苏秀文的判决明显偏轻。

  他认为,此次重新调查为下一步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做了准备。但法院及原来参与调查的人员应该回避。(苏显龙)

 
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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