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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逃贪官余振东落网过程披露 将起到震慑作用

2004年05月11日 06:19

  中新网5月11日电 据新华网报道,4月16日17时10分许,从旧金山飞往北京的CA986次国际航班准点降落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的跑道上。

  在美国联邦调查局和海关移民与执法局特工的押解下,逃亡美国长达两年半之久的巨贪、前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行长余振东,又被送回他妄想逃离的国土。在此等候多时的中国警方向他宣布:因涉嫌贪污、挪用巨额公款,你已被刑事拘留。

  这是第一个由美方正式押送移交中方的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也是中美刑事执法合作的成功案例。余振东在外逃后回国受审,不仅意味着对涉案金额高达4.82亿美元的中国银行开平大案涉案人员的缉捕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更意味着中国通过国际执法合作缉捕在逃犯罪嫌疑人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监守自盗 大案暴露三任行长畏罪外逃

  2001年10月初,中国银行在首次对全国计算机实现联网监控时,发现账目存在高达4.82亿美元联行资金的缺口,事发地点被锁定在广东开平。

  12日,银行方面发现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前后三任行长许超凡、余振东、许国俊下落不明,随即向有关部门报案。经公安机关的紧急侦查,发现涉嫌挪用巨资的这三任行长已潜逃到香港,随后转机到了加拿大、美国。

  其实,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许超凡、余振东、许国俊三人自分别担任开平支行的行长、副行长和经理起就沆瀣一气。1993年开始,许超凡利用职务之便,假借开平中行客户名义,以代客买卖的形式进行外汇交易,大肆贪污挪用银行资金,并导致亏损1亿多美元。之后三个人又联合起来,先后从联行账户中拆借大量资金,以贷款名义转出并转至设在香港的潭江公司等名下。

  1998年,在许超凡升任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公司业务处处长后,余振东、许国俊相继接替他的位置。因为三人相互勾结,相互掩盖,案情才得以隐藏和持续8年之久。

  他们将大部分资金非法转移到香港后,或购买房地产,或炒卖外汇、股票,或到赌场挥霍,或通过赌场洗钱,将赃款进一步转移到海外。他们仅在香港就疯狂购房置业达13套之多,市值数亿港币。为了转移资金,他们设计了非常复杂的洗钱程序,先由内地转往香港,在香港设立公司洗黑钱,再流动到加拿大、美国。就在2001年10月15日从香港出逃的那天,他们还从香港向国外赌场账户转移了800多万美元。

  伸出黑手之后,他们一直惶惶不可终日,并准备出逃之路,陆续将家属移居海外。他们的妻子还采用同美国公民假结婚的手段,骗取了美国公民资格。而在1997年下半年,他们三人就分别化名给自己非法办理了赴港单程证,在获取香港居民身份证后,分别在2001年2月和案发前一个月,持香港居民身份证先后在美国驻广州领事馆、加拿大驻香港总领馆办理了10年和1年多次往返的商务和旅游签证。

  2001年11月,在他们出逃到美国和加拿大后,公安部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红色通缉令,并通过国际执法合作,迅速冻结了三人在香港、美国和加拿大的资产。此时,中美刚刚签署了《中美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协定》,中方抓住这一有利时机,请求美方就此案向我提供刑事司法协助,查找逃往美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转移到美国的犯罪资产。

  境内境外 双向推进调查加速缉拿外逃贪官

  余振东是中美建交25年来,第一例经过美国国内严格法律程序、并由美方执法人员押送至中国的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人。余振东等人作案时间长,其盗用的资金又在香港经过洗钱、“漂白”,境外缉捕的难度可想而知。

  案发之后,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迅速协调广东省公安厅成立了专案组,抽调了江门和开平市100多名警力,制定了详细的侦查方案,在国内开展了紧张有序的侦办工作,先后对涉案的30余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香港、澳门警方也鼎力支持,以涉嫌洗黑钱立案,及时冻结保全了正准备向美国转移的涉案赃款和其他财物;积极查清涉案赃款的流向,推动内地、香港以及美国、加拿大冻结赃款。

  与此同时,中央纪委、监察部牵头成立了有10部委参加的联席会议,领导此案的查处工作,并将境外缉捕任务交由公安部承担。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交部、司法部等共同组成境外工作组,赴美国、加拿大磋商遣返犯罪嫌疑人和查扣返还涉案赃款事宜。

  追逃从何入手?根据美方提供的拉斯维加斯赌场赌博记录,1994年以来,许超凡等人曾在拉斯维加斯多家赌场进行赌博。经过中国公安部与美联邦执法部门数次沟通,美司法部表示将尽力协助。

  为加速犯罪嫌疑人的遣返工作,中国警方创造性地提出了双向推进的境外缉捕新思路:中方从源头查找证据,摸清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流程和资金流向,推断犯罪行为的终极目标,便于美方调查;美方则根据案犯及其在美亲友落地的资金情况和其他落地证据,反推犯罪资金的来源和发生过程,便于中方查清洗钱流程。

  犯罪嫌疑人分别在内地、香港、美国、加拿大等地进行犯罪活动,其资金转移需要用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来描述,工作量十分巨大,因此境内的侦查取证工作是境外缉捕工作的基础。据介绍,中国警方仅收集的物证就装满了几间屋子。例如,香港警方向我方提出了需要取证的100多个问题,内地警方在短短一个月内就完成了取证,通过构建严密的证据链条,不容置疑地证明香港就是其实施犯罪行为的跳板。

  “由于案情复杂,像余振东因美方指控涉嫌洗钱,一旦美方庭审过程中,他提供出其在美资产并非盗用资金的证据,如果我方又无法及时向美方提供具有说服力的材料证明其非法性质,在美国这样的法律制度下,案件就可能朝另一个方向发展。”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高峰,作为负责境外缉捕具体工作的总指挥,两年来为了这个案子七次前往美国,有时一呆就是一两个月,有时两天就一个来回,深知其中的艰辛。“先不用说中美双方谈判时遇到各种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国内10来个部门通过无间配合来兑现谈判条件,就需要方方面面付出艰辛的努力。”

  正是在境内境外双向推进下,2002年12月,余振东在洛杉矶被美方执法人员拘押。2003年9月,美方将所没收的355万美元赃款全部返还中方。

  三国四方积极合作 创境外追逃新模式

  经过美国严格的司法程序审查,余振东最后得以遣返中国,是中、港、美、加三国四方共同努力的结晶。尤其是中美高层都对此案给予了高度重视,极大地推动了案件的解决进程。

  “案发后,时任外交部部长助理的周文重,当即约见了美国和加拿大驻华大使。”中国驻美大使馆警务联络官段大启到美国的第一件事就是接手协调这一案件,几年来几乎每周都要和美方联络。

  为了最后顺利实现遣返,中方有10个部委参与了其中的工作,司法部、公安部、外交部和驻美使馆等都在关键时刻推动了案件的进程。特别是今年3月1日至10日,公安部副部长赵永吉率公安代表团访美,实现了中美建交25年以来中国公安部与美国联邦执法各部门之间的高层交流。访问中,中美双方在广泛的执法领域里达成了共识,为最终遣返余振东发挥了重要作用。

  余振东被美方拘押后,经过中、美、加、港三国四方警方的共同努力,余振东最终被遣返回国,接受中国法律的公正审判。

  专家表示,成功缉捕外逃的余振东,实现了中国境外追逃工作新的跨越:

  ━━中美双方执法部门跨越许多障碍,积极合作,达成共识,为双方执法部门的进一步合作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开端。磋商初期,差异太大的法律制度使双方在接触中都感觉到是“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像美国是由法官签署拘捕令,他们就认为我国由警方决定拘留不是依法行事。“面对众多的分歧和差异,中美双方执法部门此次合作的一个亮点,就是通过沟通交流,求同存异,最终找到了一条务实的、可操作的、符合双方法律的解决途径。”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说。

  ━━创造了一种有效的执法合作模式:三国四方会议。中银开平支行一案,涉及三任行长,历时8年,涉案人员共有几十人,犯罪行为涉及到中国内地、香港、澳门、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和地区,需要一个科学、严密的证据模式来指导取证工作,需要一个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其罪行。于是,公安部采取召开三国四方会议的形式,交流信息,磋商办法。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我国第一次专门为个案召开多边执法国际会议,极大地推进了缉捕工作的进展。

  ━━展现我国在国际执法合作中灵活务实的精神。面对中美双方认识和法律方面的巨大差异,在不违反中国法律、不损害国家尊严的前提下,中国有关部门灵活、务实、开创性的工作思路,为及时遣返余振东创造了条件。

  余振东回国受审,不是他良心的发现,而是慑于法律的威力,不得不认罪伏法。三国四方合作收集的大量证据表明,余振东不仅触犯了中国的法律,还同时触犯了香港、美国和加拿大等国家和地区的法律。

  2004年2月,余振东在美国拉斯维加斯联邦法院受审,因非法入境、非法移民及洗钱三项罪名被判处144个月监禁。宣判后,余振东没有上诉,也没有提出诉讼之外的其他请求。根据中美司法机关先期达成的协议,2004年4月16日,美方将余振东驱逐出境并押送至中国,外逃两年之久的贪官终于落入法网。

  根据记者了解,目前中国银行开平支行一案的国内侦办工作已经结束,其他嫌犯正在起诉阶段。“余振东已经成功遣返,对许超凡、许国俊两名逃往美国的嫌犯来说,迟早会落入法网。”公安部有关负责人坚定地表示。

  “不管逃到哪个角落,我们都会追逃到底”

  20世纪90年代以来,重大经济犯罪的嫌疑人特别是贪污腐败分子外逃的现象呈上升趋势,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专家在分析这一现象的原因时表示,在我国经济融入全球化的过程中,人们的活动空间越来越大。打开国门对外开放,在极大方便人民群众出国旅行和对外经贸活动的同时,客观上也为犯罪分子外逃提供了可乘之机。一些被贪欲激发的人,梦想着通过贪污等手段“快速”致富,然后在境外寻找一片逃离法律制裁的乐土。

  公安部负责境外缉逃的有关负责人表示,自1998年国家成立打击经济犯罪的专门机构——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以来,已成功地从境外缉捕逃犯230多人,约占逃犯总数的三分之一,涉及欧洲、北美、南美、大洋洲、东南亚、俄罗斯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不少是妄图逃避法律制裁的贪污腐败分子。

  据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从这几年的境外缉捕实践来看,我国警方针对不同国家和地区与我国之间的双边关系的实际情况,采取了不同的缉捕策略。“当然,实践中还面临具体的法律制度问题,特别是一些发达国家,受其法律制度制约,遣返时会遇到许多程序问题,难度会相对大一些。就遣返案犯对遣返国作出承诺,是国际通行的惯例。我国也经常在外国请求我国遣返案犯时要求请求方作出相应承诺。这一点,希望公众了解。”

  根据公安部掌握的情况,目前我国还有一定数量的犯罪嫌疑人逃往境外,涉案金额巨大,其中外逃至美国的不在少数。

  “余振东被押送回国,创造了一种新的境外缉捕工作模式,对缉捕在其他国家的外逃人员有借鉴和参照作用,肯定会推动国际执法合作的顺利开展。”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认为,“这个案例将增强公安机关开展境外缉捕工作的必胜信念,而对那些已经或准备外逃的犯罪分子来说,也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威慑。”

  今年4月21日,应中国公安部邀请来华访问的美国联邦调查局局长罗伯特·米勒在京表示,美中执法部门在建立互信合作、加强情报信息交流方面取得很大成效。美国联邦调查局愿意在反恐、打击跨国犯罪和执法人员交流方面与中国公安部进一步加强合作,协助中方将潜逃到美国的犯罪嫌疑人遣送回国。

  “在当今经济一体化、犯罪国际化的背景下,执法有疆域,犯罪无国界。公安部和我国其他执法部门将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加强执法合作,共同打击犯罪行为。”高峰表示,“对外逃犯罪分子来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绝对是铁一样的事实,法律永远是悬在他们头上的一把利剑。只要触犯了中国的法律,不管犯罪嫌疑人逃到地球的哪个角落,一旦被发现,公安机关就会想尽一切办法,将其缉拿归案。尽管罪与法可能是一场没有尽头的较量,但正义会在较量中占据上风。”(沈路涛 邹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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