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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批示:要重视对农民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

2004年05月22日 20:41

  中新网5月22日电 第六届全国“创业之星”经验交流表彰会22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就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作出重要批示。

  新华社消息,温家宝在批示中指出,深入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研究,对于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逐步解决农村就业问题,努力提高农村收入水平,实现农村小康目标,有着现实而深远的意义。研究工作要始终坚持与实践相结合。当前,特别要重视对农民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为他们进城务工提供便利和服务,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等关系农民利益的实际问题。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出席会议,对为扩大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作出突出贡献的创业之星表示祝贺。回良玉指出,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时期内农业农村工作的两大目标。发展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的思想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与此同时,要大力鼓励和支持各地农村继续广开生产门路,为农民扩大就业、增加收入创造更好的条件。要多管齐下,多方推进,做好在农业内部、农村内部和农村外部这三篇就业结构调整的大文章,既挖掘农业内部的“容人之量”,又拓展农村内部的就业空间,还要广辟农村外部的转移渠道。

  回良玉说,农民收入增长缓慢,是制约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主要矛盾。农民就业的不充分,是制约农民收入增长的一大主要原因。因此,在用先进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和农村经济的同时,必须逐步转移农村的富余劳动力。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工业化的推进和城镇化的提速,我国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正在发生重大变化。来自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工资性收入的增长,正越来越成为农民收入增长的重要支柱。

  回良玉强调,统筹城乡发展,关键在于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体制;统筹城乡发展,很重要的是统筹城乡就业。促进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业,不仅是农民收入增长的必然要求,也是城镇发展的客观需要。目前全国二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中,农业户籍的劳动者已经占相当大的比重,进城就业的农民工已经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必须正确看待和公正对待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和进城就业的农民工。要切实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取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限制性规定,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逐步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要把农民工培训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实事来办,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鼓励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用人单位开展对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适用性。

 
编辑:吕振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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