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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内地征信体系的首部大法完成修订将择机颁布

2004年05月25日 09:16

  中新网5月25日电 据北京晨报报道,中国内地征信体系的首部大法——《征信管理条例》已经由草案升格为正式文本,一经国务院批准,即可颁布。

  作为中国内地首部征信法,该条例将就谁来征信、如何征信、谁来监督等问题作出规范。

  央行研究局法律处处长刘萍昨天(24日)在“中国区域及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高层研讨会”上,透露了信用体系建设的最新动向。她说,《征信管理条例》的修订已完成,现在仅留的问题“就是颁布时机”。

  报道说,由于法律缺失,由谁担任中国信用体系建设的主管方一直存在争议。央行牵头制定该法已经两年有余,早在2002年就已将“草案”上报国务院。

  据悉,上周央行在上海首次召开征信国际研讨会,吸引了包括世界银行在内的全球征信业专家、机构代表200多人参加。央行在会上宣布了国内信用体系建设时间表——在一到两年内,初步建成企业、个人征信体系基本框架。

  刘萍表示,配合条例的出台,央行正在采取一系列新的政策行动。

  《信息披露条例》正在起草。作为《征信管理条例》的相关配套措施,这一条例将为“商业机密”、“个人隐私”等概念确立“大原则”。央行还将对与条例冲突的法律进行修改,一项有关征信行业标准化的条例也在草拟中。

  刘萍称,央行的征信体系已初具规模,全国银行业的征信联网已经完成。“多数银行已将查询作为放贷的固定程序”。(袁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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