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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村民诉地道战遗址纪念馆损害赔偿案被驳回

2004年05月27日 13:36

  中新网5月27日电 据中国法院网报道,认为地道及出入口的存在,影响了自己的的正常生活,马某将北京焦庄户地道战遗址纪念馆上了法庭,并索赔20万元。5月18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了马某的诉讼请求。

  电影《地道战》拍摄地在北京市顺义区的龙湾屯镇焦庄户村。至今仍保存着数百米长的地道供游人参观,并成立了北京焦庄户地道战遗址纪念馆,列为市级革命历史文物保护单位。村民马某认为:焦庄户地道战遗址中约有25米的地道穿过其宅院,并在其北房西屋留有出入口。由于地道及出入口的长期存在,导致房屋严重损坏,且严重影响了正常生活。请求北京焦庄户地道战遗址纪念馆赔偿各种损失共计20万元,并为其申请宅基地。

  北京顺义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焦庄户地道战遗址系北京市重点文物保护区,属国有财产。原告宅院下的地道及房屋内的地道出口均系地道战遗址的组成部分,属于文物保护范围内的文物。被告只是被授权对该文物管理的事业组织,对该文物不享有处分权,故原告之诉请不属于法院受理的民事诉讼范围,其可通过行政程序解决补偿问题,裁定驳回原告马某的起诉。(作者:安金宝姚学文)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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