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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首例毒奶粉案宣判后 律师法官均称官司难打

2004年08月06日 08:55

  中新网8月6日电 昨天上午,安徽阜阳市首例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奶粉案在安徽临泉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李新道因构成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00元。但是在该案宣判后,律师、法官却都说这场官司难打。

  中国青年报的报道说,有关人士认为,此案宣判虽为阜阳奶粉事件追究责任开了好头,但仍有值得担心的地方:除了罚金太少,不能对类似危及生命的违法犯罪行为构成真正的威慑外,更严重的问题是,到目前为止,在阜阳劣质奶粉事件中处于源头位置、被公认为应该承担最大责任的奶粉流出地与处于终端的受害者两方面都过于“寂静”。

  据几位律师介绍,目前已立案的另外几起奶粉事件民事赔偿案,都因劣质奶粉流出地与流入地相距遥远,给诉讼带来很大难度。一些已列入黑名单的奶粉厂家到底是否存在、劣质奶粉是否的确由其包装袋上所列的厂家生产,还需要花费大量财力和精力来求证。进行全国性证据采集和调查的费用由谁承担,还是个问号。目前正在审理的一起涉及内蒙古一厂家的索赔案件,就因该厂不承认生产过被查处品牌的奶粉而陷入僵局。

  而同时,阜阳的律师和法官们也有很现实的“心理障碍”。据了解,在李新道一案中,受害者小甜甜家目前得到的所有补偿是1.4万元(阜阳市政府1万元慰问金和李新道的4000元补偿)。对贫困农村家庭来说,这不是小数字,但与甜甜家庭的实际损失相比,相差甚远。

  阜阳当地愿给受害人无偿提供援助的律师和一些法官均表示,尽管受害人的损失明摆着,但因种种原因(其中包括部分地方官员打招呼的压力),他们不能主动挑起诉讼,必须等待受害人主动起诉。问题是,很多受害者家庭对打官司有畏难心态,还有很多的受害人家庭至今没有与律师进行任何接触,有的受害者家属甚至根本不知道如何打官司。(黄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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