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宏远收购亏损 煤矿采矿权虚增两年(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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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宏远收购亏损 煤矿采矿权虚增两年(2)

2010年09月15日 08:59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采矿权年限虚开两年多

  在这份高溢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无形资产——采矿权评估增值5644.43万元,增值率655.82%。对此,评估机构的解释是:经过计算和验证,确定煤炭沟煤矿采矿权(评估计算服务年限为6.19年、评估利用的可采储量为130.03万吨)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为6505.10元。然而,《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却发现这种说法自相矛盾。

  评估报告显示,煤炭沟煤矿采矿许可证于2007年9月30日由贵州省国土资源厅颁发,有效期限为6年又2个月,即自2007年9月至2013年11月有效。从评估基准日2010年4月30日算起,煤炭沟煤矿剩余的采矿权年限不是6年零2个月,而是3年多。评估报告竟将已经过去的两年多的采矿权价值评估进来,让人感觉莫名其妙。

  隐瞒收购煤矿曾被罚款停产

  评估报告暴露出的问题只是冰山一角。随后,记者翻开《审计报告》,该报告审计了煤炭沟煤矿今年1~4月的资产情况。对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大感不解,为何9月份签订的项目,不审计今年1~6月份的资产情况,而只审计1~4月的呢?

  随后,记者在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的官方网站上发现事情的蹊跷之处。一篇名为《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煤炭沟煤矿、尹家冲煤矿违法违规生产情况的通报》的文章显示,2010年4月6日,威宁县安监局按照监管计划对新发乡煤炭沟煤矿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煤炭沟煤矿擅自启封原民用煤矿布置一个采煤工作面和三个掘进工作面非法组织生产煤炭,生产原煤矿1300余吨。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特别规定》等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没收煤炭沟煤矿违法生产的1300吨原煤,并处罚款10万元,责令停建整顿2个月并实行挂牌督办管理。

  然而,在粤宏远发布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董事会公告中,均没有对该煤矿曾在二季度 “停建整顿”和“罚款10万元”一事予以披露。

  至此,事情就不难解释,为何审计报告至审计1~4月份。如果进行半年度审计,煤炭沟煤矿违法勒令停产一事势必会“暴露”,1~4月份在违规生产的情况下,已经录得亏损的煤炭沟煤矿半年度业绩会如何,可想而知。( 赵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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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许晓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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