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梯电价引发争议 专家建议有选择借鉴国外模式(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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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电价引发争议 专家建议有选择借鉴国外模式(2)

2010年10月28日 07:33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国外模式值得借鉴的地方:分时段、分区域

  记者注意到,包括美国和日本在内的众多国家在阶梯电价的基础上实现了分季节、分时段、分区域的价格多轨制。

  据媒体报道,美国的一些电力公司已经开始计划采用新型电表计费。用精密电表每天实时自动监测每个用户消耗的电能,能精确到几时几分用了几度电。这项措施使电力公司能在一天的不同时间或者一年的不同季节,按不同的阶梯价格计费。在电力供应紧张或燃油价格特别高时,监管机构可通过提高电价来抑制用电需求,从而减少对电厂发电的需要。根据美国多家电力公司的收费标准,每天下午和晚上是用电高峰期,因此这两个时间段的电费是最高的。

  无独有偶,日本东京电力公司为了鼓励居民错峰用电,还推出了分时电价的套餐。以其中一项为例,每个月所需缴纳的基本费用是300多日元(大约合人民币20元)。但是购买了这一套餐以后,每天晚11点到早7点的八小时内,每千瓦时的电费价格是9.17日元,这比白天的电费要便宜一半左右。因此在日本,这种电价套餐受到不少人欢迎。

  华北电力大学校长助理张粒子教授告诉记者,由于我国大部分地区采用燃煤发电,低谷时多发电可让发电机组效率更高,在阶梯电价的基础上采取峰谷电价可以引导用户合理用电,起到间接节能作用。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经济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吴钟瑚表示,基准电量的核算必须考虑地域和季节差异,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南北气候环境不同,居民用电量差别很大,甚至同一地区冬夏季节用电量也不同。

  张粒子认为,国际上实行阶梯电价的国家有一个特点,就是越发达国家第一档用电量越高,以北京而论,作为中国较发达的城市之一,居民生活水平普遍较高,所以北京第一档用电量也应略高一些。

  对于国外模式中非常引人关注的民生项目———生命线电价,接受记者采访的国内专家普遍认为,由于国内的电价较低,长期以来国家已经通过“暗补”的方式补偿了居民用电,所以在短期之内国家不会考虑深入研究“生命线电价”。

  专家认为:我国更应借鉴日本模式

  多位业内人士和专家在采访中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我国在学习国外阶梯电价经验的同时,切忌犯了拿来主义的错误。“国情不同,电力市场成熟程度不同,能源稀缺程度也不同,我们不能简单借鉴外国的经验。”一位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原能源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现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经济专委会副主任朱成章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阶梯电价第一档用电量设定为多少应该参照国家经济实力、电力发展水平,“比如美国经济发达,每千度电费仅相当于居民家庭平均收入的2.4%,而在中国可能要占到20%多。因此,我国居民收入水平低,就应该少用电,所以我国第一档用电量设定多少与发达国家没有可比性。”

  朱成章指出,中国的居民用电价格长期以来严重偏低,根据发改委价格司的核算,综合成本、必要的利润及税金之后,我国每度电的价格应该在1 .5元左右。“而目前居民用电价格普遍在0.5元上下,西部有的地区更加优惠,等于国家每年要拿出大量的资金用于补贴居民用电,国家的政策对居民用电已经是相当照顾了。”

  一位电力系统的资深专家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中国的电力工业必须作为公共事业来发展,“政策的制定必须以保证必需的供应、减少资源浪费为总的原则,电价的高低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公共事业应禁止无限制的谋取超额利润,8%—13%的利润是合理的。”

  目前,我国电力行业整体运营情况不容乐观,朱成章指出,随着煤炭等能源价格的上涨,我国电力全行业亏损达到85%以上,并且在以每年四到五个百分点上升,如果不采取措施,未来数年内将面临全行业资不抵债的局面。统计资料也显示,目前我国工业用电量占用电总量的80%以上,居民用电量仅占不到20%,而普通居民却占到人口总数的80%;北京、上海等城市空调用电量已经占到用电总量的30%以上,浪费严重。

  上述电力系统的资深专家不无忧虑地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居民用电影响80%的人口,电价调整必须考虑社会稳定的大局,这就要求电力行业应在低利润下保本经营,与此同时,对于贫困家庭的用电应有所补偿,这种补偿不是电力行业的责任,而应该以类似低保性质的国家补贴形式体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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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瑾】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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