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9日,国家出台并正式实施了新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在接近两年的时间里,试行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经过12次调价 “大考”。每次调价都会伴随着社会上对价格形成机制的质疑和批评,主要体现在:这种机制反应不灵敏、22天时间过长、跟涨不跟跌等。
本月25日,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在宣布26日起上调油价后透露,拟在年内对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进行修订。目前成品油价格调整周期过长,存在容易引发投机行为、出现销售商囤货推价等现象,调整后的新机制将缩短调价周期,同时考虑调整4%的调价幅度。怎样的价格形成机制才是科学的、合理的?今天,我们邀请了3位国家能源专家、石油行业分析师来对成品油价格机制进行深度剖析。
国内油价滞后于国际油价
NBD:发改委于本周二上调了国内油价,距离6月1日——上次调整油价时间已接近5个月。在这5个月里,国际原油价格上下波动频繁,曾触上调“红线”,也被认为曾触下调“红线”,但是油价一直未动,如何看这个现象?
林伯强:是否继续严格执行目前的调价模式,已成为公众讨论的话题。各界对于油价变化的预期确实出现了屡次落空,关键是当油价波动比较大的时候,由于条件的不满足而导致长时间不调油价,会使油价形成机制和政府的公信度受到公众的质疑。
NBD:未调价的时间里,部分地区出现了油荒,已经很长时间未曾出现的“批零倒挂”也重现江湖,已运行一年多的油价形成机制存在哪些问题?
钟健:当前,国内成品油市场是由三个因素构成的:其一,国际油价变动引发的市场预期对市场的作用;其二,供求关系及对市场的作用;其三,竞争激烈程度及形成的“竞争折价”对市场的作用。政府多次调价的初期,市场上就呈现出规定价与实际价大幅度差异的局面,使政府的规定价失去了指导意义,其中的原因就是注重考虑了国际油价,而太少考虑供求关系、竞争程度对油价的影响。油价形成机制再调整时,应加强或弥补另两个方面内容:一是供应关系状态对油价的作用;市场竞争程度对油价的作用。
林伯强:实行油价形成机制以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政府在石油定价方面决策的透明度,但在这个过程中,国内油价与国际原油价格变化相比存在明显滞后性,也使得与国际油价接轨的初衷大打折扣。
机制调整能否抑制投机
NBD:中国石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董秀成表示,目前调价过程过于复杂,需要层层审批才能发布指令。合理的做法应是严格测算,及时发布指令,不要通过审批。如何看这个问题呢?
林伯强:我认为将4%的涨跌幅降至3%,让市场更为灵敏地反应国际油价和国内油价的变动趋势比较合理,也比较容易实现。此外,还可以缩短调价周期,将原来的22天缩短至14天左右。对于目前根据机制调价的滞后性所引起的投机套利问题,缩短调价周期和缩小涨跌幅是比较可行的解决方法。从表面上看,减少投机无外乎三种解决方案:一是对定价机制进行模糊处理;二是加强对投机的监管;三则是缩短调价周期和减小调价幅度。
NBD:调整后能否抑制投机?
王震:投机与政策有关,在油价完全市场化之前,投机会一直存在。发改委设置的时间,无论7天还是10天,都会有成规模的价格提前预期,据此出现集体提前囤油的现象。不同之处在于,时间缩短,投机获利会有所减少。但在市场化的市场中,因是个体根据分析判断跟进,因此不会出现规模投机的行为。因此,解决供给才是解决投机问题的关键所在。
林伯强:加强投机行为的监管,只是理论上可行,实际操作非常困难,如何确定囤积的油品数量、由谁监管、如何降低监管成本等,都是不容易解决的问题。美国对石油投机监管的不得力,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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