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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垃圾分类 猛药下得如何?(2)

2010年11月22日 09:44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分类入手,源头减量,是垃圾资源化的关键所在。这里边既需要公众的垃圾分类“养成意识”,更需要垃圾处理终端的“科学分拣”。不可回收的、可回收的垃圾,都可以再细分,然后分类处理、利用。例如建筑垃圾,分出来后,可以通过专门设备进行粉碎后,或继续做制砖瓦的建筑材料,或复垦土地利用。再比如生活垃圾,细分后,将厨余、杂草、粪便等用作堆肥原料,制成农林、花卉用的复合肥料或专用肥料;塑料等可以通过专门设备转化为颗粒,用作化工原料;纸张等可以继续用于造纸,循环利用。

  而以严格的制度,惩戒垃圾不分类者,在国际上亦不鲜见。美国严格恪守垃圾处理规定,除了自律外还监督他人,欢迎举报,美国环卫部门视情节轻重处以高额罚款;日本对生活垃圾的分类有着十分严格而细致的规定,而且不同地区和街道也有着各自更为具体的规定,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垃圾的回收再利用;欧洲的多数国家,也都严格执行垃圾分类,并有相关的法律约束。

  垃圾处理虽然千头万绪,令人头疼,但如果全体国民都把它作为一种资源,从源头上做好分类、减量,并成为一种公民自觉养成,也就不存在罚款的问题了。王文武

  建议

  有奖不罚

  未尝不是好办法

  北京市法制办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并向社会征求意见。该《草案》中提到“如果居民倒垃圾不分类,乱倒垃圾,将被处以20元至200元罚款,违规的单位将被处以5000元至5万元的罚款。”针对质疑,相关负责人表示,处罚的目的不是为了罚钱,最终是为了让市民养成自觉减少垃圾产生的习惯。不过,罚款是建立在发现、抓获基础上的,如果居民搞“下有对策”,偷偷地不按垃圾分类法投放垃圾,让你想罚却罚不了款,罚款政策就会遭遇尴尬。

  垃圾分类等环保教育,关系到教育问题、习惯问题、方式方法问题,需要有一个过渡期,也需要其他配套办法。在国外,幼儿园就开始进行垃圾分类等环保教育,从小就培养一个人垃圾分类习惯;但国内,大部分人从未接受过垃圾分类的训练,相关提法也只是近几年才稍有涉及。相关教育和宣传还没有做到位,政府部门的工作也刚刚起步,如果垃圾分类有奖不罚,结果会怎样?这样的假设,行政管理者应该多问问,多考虑,多从群众中获得答案。有奖不罚,至少能让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兴趣大增。群众有了这样的主观积极性,实现垃圾分类应该不会太远吧?卞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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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许晓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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