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发改委公布了此前查处的一批趁着柴油荒擅自以超过国家最高限价违法销售柴油的案件,中石油中石化旗下子公司也牵涉其中。
随着柴油荒在全国各地越来越严重,发改委紧急部署各地立即组织开展柴油价格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改委发现部分地方炼油企业、成品油批发单位擅自突破批零价差标准高价销售柴油。
发改委称,这些企业“严重违反了国家有关成品油价格政策规定,加剧了市场供应紧张局面,扰乱了市场价格秩序。”
6家企业被查
此次被查处的共有6家公司,其中三家隶属于中石油、中石化。分别为,中国石化河南洛阳石油分公司、中国石化湖北武汉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湖北武汉销售公司。
此外,还有一家地方企业由中石油参股。这家涉案的公司为江苏省连云港中油石油销售有限公司。该公司由万联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连云港燃料集团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发改委公布的信息显示,中石化河南洛阳石油分公司“以每吨7209元至7460元不等的价格销售0号柴油,比规定价格每吨高出34元至285元,共计销售1181吨,多收价款9万元。”
中石化武汉石油分公司则“以每吨6950元至7800元的价格销售0号柴油,比规定价格每吨高出70元至560元,共计销售650吨,多收价款18万元。”
中石油武汉销售公司则“以每吨6950元至7540元的价格销售0号柴油,比规定价格每吨高出70元至300元,共计销售185吨,多收价款5.7万元。”
参与互动(0) | 【编辑:许晓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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