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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环保,公众有了否决权(2)

2010年11月25日 08:48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2009年以来,嘉兴市以南湖区为试点,制定《南湖区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公众参与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将公众参与机制引入环境行政处罚的审议过程,组成公众评审团,以召开案件公众评审会的形式,对原本法律只赋予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进行评议。

  在公众评审会中,南湖区环保局就案件的违法事实、办案过程和适用的法律法规向评审团成员作出解读,并提出对所评审案件的初步处罚意见,接受公众评审团对案件相关情况的询问。评审会对处罚案件的案件事实、处罚告知书、现场照片等相关证据、当事人陈述申辩等材料一一展示。最后,环保局全体人员和接受环境行政处罚单位的负责人回避,由公众评审团独立地讨论和评议,对最终的处罚种类和罚款额度提出建议,形成集体评审决议签名后提交环保局。环保局将公众评审团集体决议作为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重要参考依据。

  嘉兴市第一医院负责环保的工程师陆培良作为环保公众评审员,先后参与了七八次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公众评审会,评审了160多起案件。

  今年上半年,某印染公司因污水超标排放而被罚款,没过几个月,这家企业再次超标排放,环保部门初审意见是罚款2万元。公众评审员认为,这家企业整改不力,屡犯不改,应该加大处罚力度,要求将处罚金额提高到3万元。这一评审建议被环保部门采纳。

  据统计,南湖区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公众评审制度实施以来,共有213起行政处罚案件启动了公众参与程序,共有72人次参与案件评审,处罚金额近600万元。公众参与,阳光执法,避免了环境自由裁量权行使过程中容易产生的“同案不同罚”、人情罚、态度罚、行政议价等现象,被处罚的企业心服口服。

  加强民间环保组织建设,拓展公众参与环保的渠道

  11月1日,南湖区环保局聘任了第二期公众评审员,共30人。公众评审员队伍进一步壮大。

  “公众对环境越来越关注,对参与环境管理的呼声和要求也越来越高,但是没有合适的渠道,这种热情很难转化成环境保护强有力的推进力量。”嘉兴市南湖区环保局局长黄良荣说,“公众参与到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的自由裁量权审议,为公众参与环保开辟了一条绿色通道,使环境执法能集中民智、体现民意、凝聚民力,让环保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环保是一项全社会的事业,要靠大家共同参与,共同支持。”章剑说,当前的生态建设和污染治理,仅仅通过政府和环保执法部门动用行政手段自上而下地进行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依靠公众参与才能真正推动环境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嘉兴的实践来看,公众主动参与的热情日益高涨,参与的意识显著提高,参与监督的效果也越来越明显。事实证明,只要政府引导得当,部门支持有力,公众参与就会成为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力量。

  章剑表示,嘉兴市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公众互动,保持民意畅通,下一步将做好两件事,一是加强民间环保社团组织的建设,增强环保事业的民间力量;二是进一步开辟公众参与环保的渠道和载体,让大家充分反映对环保的意见建议。

  嘉兴市正在抓紧组建NGO组织环保联合会,这是一个由嘉兴各界热心于环保事业人士、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将发挥政府与社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进一步拓展公众参与环保的渠道。

  记者 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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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宋亚芬】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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