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总体尚未遏制,形势依然严峻
记者:改革开放以来,大多数时间内污染物排放都随着经济增长而增长,回顾“十一五”,我国经济得到快速增长,而污染物排放指标却不升反降,得到有效控制,这是怎么实现的?您觉得主要经验有哪些?
周生贤:“十一五”期间,国家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10%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国务院成立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发布《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受国务院委托,原环保总局与各省级人民政府和六家电力集团公司签订了减排目标责任书。各省(区、市)都成立了由省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将减排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地市和重点排污企业。国家打出节能减排政策“组合拳”,出台促进污染减排的产业、财税、价格等一系列政策,加强责任考核。在应对金融危机的过程中,污染减排工作“目标不变、要求不降、力度不减”,严控“两高一资”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项目盲目扩张,突出抓好重点工程和重点领域污染治理,加强污染减排监管。
“十一五”污染减排任务之所以能提前完成,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明确为约束性指标,推进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三大措施,建立统计、监测、考核三大体系,充分发挥“政策组合拳”的协同效应,不断创新环境监管手段,严格落实责任等都是十分宝贵的经验。
记者:既然污染物排放指标明显下降,为什么仍有许多老百姓反映环境质量改善并不明显?
周生贤:环境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尤其在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大国,人口众多,生态环境脆弱,发达国家二三百年工业化过程中产生的环境问题,在我国30多年的快速发展中集中出现,老的污染问题尚未解决,新的环境问题又不断产生。解决中国的环境问题,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必须抓住具有全局影响的污染因子作为重点,集中力量削减污染物排放。
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和累计环境问题的释放,污染物排放总量和环境质量的变化不完全协同,不少地区仍然可能处于总量持续减排、环境质量不会明显改观的“治污相持期”,部分地区甚至事故频发。同时也由于一些环境安全和环境风险的因子不在总量和质量控制的范畴。因此,“十二五”污染减排将与改善环境质量紧密结合起来,增加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种类,增加大气污染物监测因子,探索建立减排目标着眼环境质量、减排任务立足环境质量、减排考核依据环境质量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
参与互动(0) | 【编辑:许晓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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