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气候最敏感区域之一的青藏高原诞生并实施我国第一部应对气候变化的地方政府法规,不仅向国际社会展示了中国负责任的大国形象,也使得中国老百姓的生活在法律层面上因为气候变化而改变
坎昆会议召开之时,在操作层面上具有“破冰”意义的中国第一部应对气候变化地方政府法规——《青海省应对气候变化办法》亦颁布实施两月。该办法是2007年国务院发布《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以来,我国在构建应对气候变化法律体系中最重要的成果之一。
回顾这一法规诞生的背景、两个月来的实施效果,有助于进一步明晰和校正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制化进程。
首部应对气候变化地方立法
据青海省气象局的监测研究,1961年到2008年的47年中,青海省年平均气温呈明显上升趋势,升温率为每10年0.35℃,明显高于全球0.13℃和全国0.16℃的升温率。
在全球气候最敏感区域之一的青藏高原诞生并实施我国第一部应对气候变化的地方政府法规,被视为向国际社会展示了中国负责任大国的形象,也正式宣告了中国老百姓的生活真正在法律层面上因为气候变化而改变。
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时,青海省气象局副局长王莘介绍,生态地位极为特殊的青藏高原日益成为我国乃至全球气候变化的关注焦点。今年夏天是青海省有气象记录以来最热的一个夏天,青海多个地方均创下了新的最高气温历史极值。而且,青海气候未来还将有进一步增暖的趋势。以变暖为特征的气候变化不仅改变了青藏高原的自然生态环境,也改变了人们的生产生活。
受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共同影响,位于青藏高原东部的青海省境内近年来出现了冰川退缩、冻土融化、湿地萎缩、土地沙化和水土流失等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并越来越显著地影响到这一地区乃至中国和相关国家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和人们的生产生活。
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志强表示,作为青藏高原两个主要省级行政区之一的青海省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分布有众多生态功能区,被称为“亚洲水塔”、“地球之肾”,也是中国乃至全球气候变化的“敏感区”和“启动区”。从这个意义上讲,青藏高原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办法的出台和实施,将从法制层面进一步提升青藏高原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和水平。
“而从全球范围来看,应对以变暖为特征的气候变化,已是全人类和国际社会共同面对的迫切问题和挑战。”王志强说。《青海省应对气候变化办法》的出台和实施,是我国政府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法制化的一个标志,也是2007年国务院发布《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以来,我国在构建应对气候变化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成果。
参与互动(0) | 【编辑:许晓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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