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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12年望全面治理煤火 有望逐一灭(2)

2010年12月14日 08:50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鄂尔多斯地区多为不粘结煤和长焰煤,挥发份高(一般为29%—34%),容易自燃。长期滞于井下的煤柱,在高温、高压和充分的供氧条件下,加剧了煤层的自燃性。”翟德元说,在我国,从帕米尔高原到大兴安岭西坡范围内的煤田,都有煤火在燃烧。

  目前对煤田火区的治理主要有两种办法:一是对浅层火区采用剥挖法,就是揭开火区覆盖的土层和岩层,把火源挖出来,浇灭,之后进行回填、复垦和绿化;二是对埋藏较深的煤层火区,先在地面打孔,再通过注水、注浆等办法灭火。

  这两种方法实施的难度都很大。“我们这里属于严重缺水干旱区,许多火区缺少治理所需的水源和地表恢复所需的土壤。”阿拉善盟副盟长田德志说。

  钻孔注浆法也有很大局限性,特别是穿越采空区和高温区打钻会遇到钻杆悬空、钻头烧红等情况,很难打到预定位置,并且注浆灭火范围较小,注入量也不均匀。

  总之,扑灭地下火的难度非常高。一位专家指出:“如果我们不采取措施,地下火会持续燃烧数百年。”

  “以采代灭”导致假灭火真挖煤

  上世纪80年代,内蒙古自治区境内出现了6000多个小煤窑,由于大规模无序开采,造成多处煤田失控燃烧。到90年代,煤火导致部分矿井多处出现险情。

  “当时煤田火区没有今天这么大,如果技术措施和管理手段跟得上,我区的煤区治理任务不会像今天这么严峻。”内蒙古煤炭工业局煤矿灾害治理处处长范学恭说。

  由于矿产资源管理滞后,矿业权、产权不明晰,一些人打着灭火的名义私挖盗采,火区治理也由有序变得无序。

  “像乌达煤田是整装大煤田,总会有一些边角碎料不方便开采。企业不景气的时候,这些边角料就被承包出去,小煤窑如雨后春笋般冒出。这些着火的小煤窑逐渐形成地下燃烧中心。”内蒙古煤炭工业局工作人员张俊堂介绍说。

  据了解,出现“以采代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办一个合法露天采煤手续,需要几十个支持性文件,拿到煤炭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等,“难度非常大”。但要申请一项灭火工程,手续却相对简单得多。“以采代灭”,相当于变相拿到采矿权。

  鄂尔多斯市副市长李世镕介绍,目前该市成立了伊政煤田灭火公司统一实施煤火治理,灭火企业没有工程煤的销售权,销售权归政府。这样做到灭火和采煤、灭火和销售分开。

  范学恭认为,“这项制度对以采代灭起到了釜底抽薪的作用。对已设置矿权的煤矿来说,不完成煤田灭火任务不得组织生产,矿主当然希望越早灭火越好,以免影响正常的煤炭生产。而未设置矿权的火区由政府统一组织实施灭火,煤炭统一组织出售,也对别有用心的人关上了大门。”

  “现在找上门来想要承揽灭火工程的人几乎没有了!”李世镕说。

  2012年有望全面完成煤火治理

  为了熄灭煤田中的大火,内蒙古给每个煤矿灭火规定了明确的时间表,逾期未完成将被视为无力治理火区。按照规定,不治理或无力治理火区的煤矿企业,采矿权将被收回。

  此外,凡是未经批准擅自开工的火区治理工程,或以灭火为名开采煤炭资源的,将按盗采资源依法处理。

  “乌海市已抓捕非法盗采人员187人,其中判刑57人,非法盗采行为得到了明显控制。”乌海市副市长冯玉臻介绍。  

  截至11月初,内蒙古230处火区已治理完毕33处,正在施工治理的147处,预计年内累计完工110余处,年底有望完成灭火总任务50%的总体目标。王旺旺说,“到2012年,将全面完成规划的煤田(煤矿)火区治理任务,我们有这个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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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宋亚芬】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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