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财经中心能源频道

美国能源政策与技术创新重大变革

2010年12月20日 09:45 来源:科学时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美国总统科技顾问委员会报告预示

  美国能源政策与技术创新重大变革

  今年以来,美国多个知名民间智库密集发布建议报告,对美国能源领域的未来改革提出了诸多政策建议。美国总统科技顾问委员会在11月底发布并送呈奥巴马总统的重要政策建议报告可谓是这些智库报告的“高级代表”。美国能源部长朱棣文日前在演讲中也将中国在清洁能源方面的锐意进取比作美国再次面临“人造卫星时刻”,呼吁美国采取各种措施以重获领先。这或许预示着美国未来的能源政策以及研发创新体制将会发生重大变革。

  11月29日,美国总统科技顾问委员会(PCAST)发布了一份《送呈美国总统:通过一项综合的联邦能源政策加速能源技术转变的步伐》的报告,就美国联邦政府在未来10~20年如何通过保持在能源技术创新上的领导地位来变革能源系统提出了一系列政策建议。

  报告指出,美国需要精心制定一份联邦政府范围内的能源战略规划,并通过4年一次的战略评估定期更新;同时还要大幅增加能源相关研究、开发、示范和部署的公共投入经费。

  报告强调,应对能源安全挑战将需要在联邦层面开展重大行动,并需要与私营部门相协调,因为私营部门拥有并运营着绝大多数能源供应、分配和使用的实体。

  报告认为,鉴于经济竞争力、环境与安全性等因素的考虑,未来10年美国必须在能源技术创新上位居前列。

  报告的最重要建议是:奥巴马政府需要建立一个新的流程,以形成一套更加和谐与健全的联邦能源政策,其中的主要部分就是加速能源创新。许多行政机构和联邦部委必须参与其中,由总统行政办公室领导。因为能源政策是一个混合体,通常由环境政策、竞争力政策、安全政策、财政政策、土地使用政策等等衍生而来。

  总统应建立一个4年一次能源评估(QER)程序,能够提供一份具有以下作用的多年路线图:制定短期、中期和长期能源目标的综合展望;向国会概述立法提案;提出在多部门间协调所预期的行政举措;并确定能源技术开发和应用所需要的资源。能源部长应向执行秘书处提供QER报告。虽然这一报告是行政部门的产出,但国会、能源产业界、学术界、非政府组织和公众的普遍参与及重要贡献对这一过程也是至关重要的。

  报告同时建议能源部长准备并实施能源部的四年一次能源评估(DOE-QER),重点关注能源技术创新。DOE-QER应包括:关键能源技术路线图;一份国家实验室参与能源项目的综合计划;布局资源优化部署的一揽子方案评价;示范项目的确认和规划;以及每一种技术所需资金的确定。DOE-QER的完成也有赖于许多来自行政部门内、外部资源的重要贡献,包括工业界、商业界、州和地方政府、非政府组织和消费者。

  一个完整、综合的QER需要历经时间的锤炼方能成熟。而一个良好的开端应从2011年开始,全面政府范围的QER需要设定目标在2015年早期提交报告。PCAST鼓励国会利用QER作为一个4年授权程序(指导年度拨款)的基础。

  当前,联邦政府对于能源研究、开发、示范和部署(RDD&D)的投入与期望成为能源技术创新领导者的目标不相匹配。报告建议,联邦政府对于能源RDD&D的资助力度应大幅提高至每年160亿美元的水平。

  考虑到依靠财政拨款增至这一水平的困难程度以及“前置”必要投资以激发创新的重要性,报告给出了替代途径建议:总统应该使私营部门和国会参与其中,以便通过新的收益流为RDD&D活动每年提供约100亿美元的额外资金。资金的增加将增强美国在先进能源技术开发和部署上的实力,有助于构建一个强健的21世纪能源体系。

  此外,联邦政府还应该采取以下措施:对现有能源补贴和激励措施进行重新分类,作为根据QER优先级进行改组的首个步骤;利用其购买力增强推动能源创新的能力;协调国际合作以推动能源技术创新。

  能源部需要通过以下方式在其组织、行政和程序方面行使现有权限:将先进能源研究计划署(ARPA-E)成功实施的项目评估、签订合约、资助和组织改革经验扩展到能源部所有的能源项目中;管理示范项目以便支持私营部门进行最大程度可能性的实践;与白宫行政管理和预算局以及财政部一同努力,消除能源部快速行使贷款担保和成本共担等领域职责的障碍;创建独立的国际事务和能源政策办公室。

  关于人力资源开发,能源部应该设立一个新的培训资助金项目,以满足其能源科技使命的关键技能领域需求。最后,能源部应该与国家科学基金会(NSF)共同发起一项多学科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将为推动创新能源技术普及的政策制定提供关键信息和支撑。 (陈伟/编译)

参与互动(0)
【编辑:许晓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