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鞭令”在深圳执行了10余年,但由于农历新年是中国人的传统年俗,因此每年春节此起彼伏的爆竹声都让这一法规陷入“法不责众”的尴尬境况。随着不少城市近几年“由禁改限”、还俗于民等消息的不断涌现,深圳能否也更改政策再次引起市民关注。
昨日,公安、城管执法部门与文化学者和市民代表一起做客深圳市民论坛对此进行了探讨。专家和市民均提出学习香港、北京,由政府指定燃放区域的建议,但执法部门则坦言,此举将提高行政成本,“禁改限”仍需商榷。
◎现状
深圳是少数继续“禁鞭”城市
自广州在全国率先颁布禁放烟花爆竹的禁令起,全国有282个城市跟进,但由于难敌中国人的传统年俗,2006年又成为我国烟花爆竹大面积“禁改限”的一年,全国相继有106个城市实行“有限解禁”、还俗于民,因而至今已有越来越多的城市加入其中。深圳则是全国少数继续“禁鞭”的城市之一。
但作为坚持“禁令”的少数派,深圳的“禁鞭令”却越来越因“失禁”而被认为是没有达到立法的初衷。深圳市公安局治安分局、一级交警宋光明说,与往年相比,今年的处罚力度较大,年前就查处了三单较严重的非法储存、非法销售。但从统计数据来看,燃放烟花炮竹目前还是比较严重的,公安部门仅今年就查处禁燃案500宗左右。
“每年年三十晚上到正月十五,都是执法部门最忙碌的时间。但由于执法人手少,而管理面广,所以只能在容易引发安全隐患的区域,如说公园等周边严防死守。”深圳市城管局法制处科长蔡舒川坦言,一些小区里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有时确实难以覆盖到。但他还是认为执法达到了一定效果。“虽然每年烟花爆竹声仍陆续有,但没有形成大面积、大范围的。从实际效果来说,深圳每年因此引起的火灾或炸伤、炸死人事件是逐年下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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