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队长开高价罚单 商户称拒交后遭殴打——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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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队长开高价罚单 商户称拒交后遭殴打

2010年11月03日 13:06 来源:西安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洋县有关部门将调查此事

  将商户制作的灯箱广告牌暂扣多日迟迟不下发处理文书,其间商户多次前去接受处罚,但洋县城建监察大队一名中队长在执法中随意变更罚款数额,11月1日,商户称因拒交高价罚款被该中队长殴打。

  商户反映:执法人员乱罚款又打人

  11月1日上午,洋县个体工商户任明辉向本报反映,称洋县城市建设监察大队(后简称城建监察大队)扣押了其物品,他前往接受处理时因不同意该大队中队长杨少波的漫天要价乱罚款,遭到殴打。

  当日14时许,记者来到洋县城建监察大队,在院内见到了任明辉。任明辉告诉记者,他在洋县县城东二环路上开了家“洋县胜金钢铝构建中心”的小店,常年从事灯箱广告制作生意。10月18日,他为洋县卫生部门制作了8个1.8m×2m的灯箱广告牌,摞在一起放在店门外的台阶上,准备随后送到客户处。正逢城建监察大队在该路段整治街面秩序,执法人员称其违规骑门经商,将店外的东西暂扣,并出具了一份物品扣押单。“一名自称是队长的男子当时对我说,让我找他处理此事,并留下姓名和手机号,这名男子就是杨少波。”

  “我先后几次前往城建监察大队接受处理,希望能少交点罚款,尽快取出广告牌给客户送去。然而,杨少波说要罚2000元,我不同意,监察大队也一直迟迟未向我发处罚文书。”任明辉说:“10月21日,我再次去接受处理时,杨少波支走办公室其他工作人员后对我说给1000元就让把牌子拉走。当时我觉得罚得太多,还找到洋县城建局托人去说情,但没能谈拢。”

  11月1日早上,任明辉再次来到杨少波的办公室,杨又改口说要罚2000元,并称是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处罚的。任明辉当时说:“你们楼道里张贴的汉中市有关规定,骑门经商只罚100元至300元,你怎么处罚这么多?”据任明辉讲,杨少波听到此话后很生气,对其破口大骂并将他踢倒在地,他在地上躺了10多分钟后才被人扶了起来。“我在杨少波办公室坐了两个多小时后,杨少波趁我外出上厕所时锁上办公室的门后就离开了。我被打时监察大队多名工作人员在场,还有人阻止过,但没人将我送往医院治伤。我是在家人的陪同下到洋县中医院检查的,左臂多处软组织挫伤。”

  监察大队:工作人员不可能动手

  由于在城建监察大队没有找到杨少波及大队相关负责人,记者随后来到洋县城建局采访,但该局相关领导均在外检查工作。记者电话联系上了城建局纪委书记王志峰,王书记称杨少波就在他身边,随同自己一起在县城检查“创卫”工作,不便接受采访。

  记者随后又来到城建监察大队,这次见到了大队长王文斌。王队长告诉记者,杨少波系该大队市容三中队中队长。当记者说明采访意图后,王文斌称“大队的40多名人员均有执法证,工作人员不可能打人。”王队长同时表示,他们进行处罚也只是个手段,只要当事人认错态度好,原则上处罚时会就低不就高。他称暂扣任明辉的广告牌时自己也在场,此事按骑门经商应处500元以下罚款;如果按照占用城市道路处罚,要罚款2万元以下。

  随后,任明辉来到城建监察大队向王队长讲述了事件经过。当王队长得知杨少波对任明辉漫天要价时,王队长说:“所有的处罚都要下发书面处理文书,杨少波与你谈话你没有录音,我对你说的话可以相信,也可以不相信。”同时,王队长称任明辉被打时没有拨打110报警,对任明辉被打之事也持怀疑态度。任明辉则表示自己愿对所讲事实负法律责任,并要求与杨少波当面对质,但被王队长拒绝。

  采访中,记者要求王队长通知杨少波来大队接受采访。王队长和记者分别多次拨打杨少波手机,但其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王队长表示,他们将对此事进行调查。(胡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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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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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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