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郭某在网上认识杨某,并很快建立恋爱关系。但他不知道的是,杨某在此过程中却经历了和他人结婚、生孩子、离婚,还以出国读书、购房还贷等各种理由,先后骗走他30余万元。成都商报记者昨日(5日)获悉,武侯区法院日前以诈骗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10年。
法院审理查明,26岁的杨某并没有正式职业。33岁的郭某是成都市某企业员工。2002年5月,杨某与郭某通过QQ聊天相识,杨某谎称自己是某大学大三学生,比郭小4岁。二人见过几次面后,确立了恋爱关系。2002年11月,杨某以“母亲得肝癌住院需医疗费”的谎言,从郭某处骗得1万元。2003年6月,杨某又谎称自己考上研究生需交学费,骗得对郭某工资卡的保管权。
2004年2月3日,杨某与男子汪某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并与汪生育一女。2008年1月21日,杨某与汪某离婚。这一切,杨某都对郭某加以隐瞒,并以到美国读书、买房需交首付、到德国学习遭遇车祸等谎言骗得郭某17万余元,同时从郭某工资卡上骗取15万余元。其间,因郭某要求见其父母,杨某谎称母亲因病死亡;2008年5月对郭某谎称父亲死亡,并伪造了父亲名字,把金牛区营门口正街某号的私人住房的房屋产权证交由郭某保管。
今年1月27日,郭某发现自己被骗,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法院认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恋爱之名,从而骗取郭某34余万元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万元,并责令杨某退赔郭某人民币34万余元。(成都商报 蔡小莉)
参与互动(0) | 【编辑:马学玲】 |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