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非法狩猎 气枪走火误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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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非法狩猎 气枪走火误伤自己

2025年08月13日 15:08 来源: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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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生态保护日前夕,8月11日上午,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法院前往江口街道开展巡回审判,公开审理一起非法猎捕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街道居民及小学生等60余人旁听。

  今年1月14日凌晨,叶某在江口街道土桥村使用一支气枪进行非法狩猎,猎得蒙古兔2只、环颈雉1只、绿翅鸭2只、珠颈斑鸠4只。

  当晚,叶某手里的气枪走火,打到自己肚子右侧,因伤势较重需去医院,但考虑到枪伤不好说明,他打电话叫来朋友,把气枪和猎物藏起来,并谎称被他人误伤报警。

  民警到达现场后,叶某谎称自己是在钓鱼,被他人击伤。叶某随即被送往医院手术治疗。但不久,经过走访调查,警方识破了叶某的谎言。

  经鉴定,叶某狩猎的9只动物均为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价值共计266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叶某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狩猎罪。综合考虑被告人叶某已就野生动物资源的损害予以赔偿等情节,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叶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对9只猎获物予以销毁,作案所用气枪等工具依法予以没收。

  宣判后,叶某当庭表示服判。“野生动物,特别是国家保护的‘三有’动物,是我们这方水土不可或缺的精灵,是维系生态平衡的重要链条。今天我们把庭审搬到社区,就是用身边鲜活的案件警示大家,任何伤害野生动物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庭审结束后,法官与社区居民、学生面对面,讲解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和巡回审判等相关法律知识,并现场答疑解惑。

  “以前觉得在山上整点野味、河里网点鱼没啥问题,今天听了庭审才晓得,有些动物是逮不得的。”活动结束,旁听的居民、学生们仍在互相讨论,大家还在守护生态环境的承诺书上认真签下名字。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李庆 

【编辑:刘阳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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