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与他人的土地纠纷,蓝田县(注:西安市)普化镇代底村村民王帅找村干部调解,可村干部却告诉他,要先交200元“误工费”。镇政府工作人员认为,索要“误工费”是错误做法。
调解纠纷先交200元“误工费”
王帅是代底村四组人。据王帅说,2005年,家里把半亩多土地“租”给了其他人。今年6月,他打算收回土地,10月,王帅发现该人在地里取土填场子,于是,他向村干部反映,村主任夏西仲曾出面制止。
为了进一步解决土地纠纷,11月1日,王帅的伯父请夏西仲出面进行调解,可村主任夏西仲却张口向其索要200元。11月5日,王帅再次给夏西仲打电话,要求其出面解决问题。电话里,夏西仲又提出要先交“误工费”再处理。
村主任:“误工费”可以减少纠纷
昨日上午,在代底村村主任夏西仲家里,提起“误工费”一事,夏西仲说,村上有一个调解小组,成员是5位村民,每次调解时村上要收取50到100元不等的费用。之所以要收取费用,夏西仲解释,调解小组调解纠纷会产生一定成本,这笔费用村上无钱支付。“除一人在村里外,其他几名调解小组成员都在外打工。”夏西仲说,调解人回村调解会耽误挣钱。据了解,调解村民之间的纠纷收取一定费用是该村多年前定下的。夏西仲认为,收取“误工费”也可以减少村民间纠纷,因为调解需要费用,村民就不会轻易为琐事争执。
镇政府:所谓“误工费”不合理
对代底村村干部收取“误工费”一事,昨日下午,普化镇政府工作人员说,镇政府从没有调解纠纷要收取“误工费”的说法。调解村民之间的纠纷是村干部应尽的义务,如果村上经济条件较好,村委会可以向调解人支付一定费用,但不能以任何理由向村民索要调解费。(记者 王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