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富翁雇凶两度杀情敌? 曾被指无罪昨日重审(3)
2008年11月12日 06:00 来源: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相关链接
其他涉案人员下场
其他涉案者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时分获的刑期:
欧润文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朱志勤犯故意伤害罪及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林涛犯故意伤害罪,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李勇犯故意伤害罪及法买卖枪支、弹药罪,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郑相阳犯故意伤害罪及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编辑:宋方灿】
图片报道 | 更多>> |
|
- [个唱]范范个唱 张韶涵助阵破不和传言
- [情感]男子街头菜刀劫持女友
- [电影]《非诚勿扰》片花
- [国际]乌克兰议员在国会比试拳脚
- [娱乐]庾澄庆说没与伊能静离婚
- [星光]小S台北性感代言
- [八卦]江语晨与周杰伦绯闻成焦点
- [科教]南极科考雪龙船遭遇强气旋
每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