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交通局原副局长因贪污受贿被判刑19年——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石家庄市交通局原副局长因贪污受贿被判刑19年
2009年01月04日 17:48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记者从河北省纪委了解到,石家庄市交通局原副局长兼公路管理处处长杜国栋因贪污罪、受贿罪,近日被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9年,并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

  经查,2003年1月,杜国栋在担任滹沱河大桥建设指挥部指挥长期间,与中益路桥公司总经理莫某合谋,将实际131万元工程款,虚增50万元给付中益路桥公司,后由莫某将50万元转入杜国栋在香港的个人账户上,杜国栋将此款用于消费和购买个人人身保险。

  1995年至2007年初,杜国栋利用职务之便,为港商代表阎某、朔黄铁路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薛某、衡水宝力工程橡胶有限公司经理赵某等21人,在承揽张石高速公路工程、107国道滹沱河大桥工程等项目中牟取私利,先后收受财物合计人民币169.48万元、港币100万元和美金1.5万元。(记者王昆)

【编辑:唐伟杰
    更多社会新闻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关于我们】-About us 】- 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供稿服务】-【法律声明】-【招聘信息】-【网站地图】-【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